曾任某縣市衛生局長的鄭姓男醫師卸任後開了一間診所,卻和曾是自己學生的謝姓女員工偷吃長達5年,甚至多次於診所、住家發生性關係,直到鄭姓醫師和謝女去(2022)年3月分手後,2人關係才被妻子發現,鄭姓醫師承諾私下賠償妻子120萬元,但當妻子看見2人鹹濕對話後,憤而提告謝女侵害配偶權,索賠100萬元。此案經高等法院二審後,法官認定謝女侵害妻子配偶權屬實,應賠償其35萬元。
根據判決書,鄭姓醫師曾任某縣市衛生局長,卸任後返鄉經營內科診所,延攬曾指導過的女學生謝女到診所任職,怎料2人在職場上相處竟「擦出愛的火花」,自2017年開始不倫戀,不但多次約會出遊,還在診所、住家發生近200次性行為。
鄭姓醫師和謝女在去年3月因故發生口角,鄭姓醫師還在診所慘遭謝女咆哮怒吼、憤而辭職。鄭姓醫師的妻子見狀察覺有異,才從老公口中得知這5年間的不倫關係,並獲得老公給予120萬元賠償的承諾,但鄭妻仍無法原諒謝女,決定對其提告侵害配偶權並索賠100萬元。
謝女出庭時聲稱是遭鄭姓醫師權勢逼迫才會發生性關係,加上鄭姓醫師並非首次外遇,認為鄭姓醫師應要負起絕大部分的責任。另外,謝女還主張鄭姓醫師和妻子的婚姻關係早已名存實亡,謝女不須對2人配偶關係的傷害負全責,且認為鄭姓醫師賠償妻子的120萬元已是對侵害配偶權的賠償。
法官審理期間查看鄭姓醫師和謝女之間的對話記錄,發現謝女曾對鄭姓醫生傳送大量鹹濕訊息,包括︰「怎麼親怎麼吸都可了」、「做愛做到飽」、「有甚麼好不積極,我也很享受,你動我享受,你做我享受,你爽我也爽,這樣就好」,2人甚至在對話中討論排班時間,以方便在診所發生性行為,顯見謝女並非受鄭姓醫師權勢所迫發生性行為,也確有侵害鄭妻配偶權的情況。
另外,法官查證鄭妻的銀行紀錄後,發現裡頭並沒有鄭男賠償的120萬元,並參酌謝女月收入約2萬多元,又有3名未成年子女須扶養,認定35萬元的賠償金額尚屬合理,因此維持原判決,謝女賠償35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