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一名2歲謝姓男童日前疑似遭到父母凌虐,在飯店時突無呼吸心跳,被父母緊急載往中西區醫院急救,到院前已失去呼吸心跳,經過搶救後仍回天乏術,但醫院在男童身上發現有多處傷痕,緊急以家暴案件通報南市五分局。事後全案移送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認定其父母疑有虐童行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昨晚向台灣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今(20)日下午4時許,台南地院裁定孩子母親羈押、父親羈押禁見。
南市社會局指出,男童去年4月就疑似曾遭到虐待,當時其父母表示「是意外」,社會局評估為「父母疏忽照顧導致」後緊急安置男童,也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02條,開立「親職教育輔導課程」。安置期間以漸進方式安排孩子返家互動,安置一年後,男童於今年7月返家,社會局每月至少派員訪視2次,期間均有密切觀察。
社會局表示,男童一家長期居住在租賃飯店一年多,社工人員9月訪視並檢視孩子狀況時並未發現異樣。未料,社工9月到宅訪視後,原本要安排10月訪視時間,但多次聯繫男童母親約訪,男童母親皆以回應「全家北上處理家務,不確定何時返回台南」為由避訪,配合態度消極。
據悉,因多次聯繫案母未果, 社工直接要求男童母親於19日晚間6時務必配合進行家訪,但竟然就在家訪的前一天發生憾事。社會局說明,昨日清晨已安置男童的另一名手足,這2天也密集到安置處所探訪、關懷,目前照顧情形及身心狀況尚屬穩定。
台南地院今日下午針對本案召開羈押庭,開庭時男童父母皆否認虐童,而法官訊問時也發現,2人所述內容多有隱諱事實及細節,前後也有矛盾之處,相關證據顯示,2人「經常」對子女施暴,顯然已經不是第一次,最終,法官下午4時許裁定母親羈押、父親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