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
國稅局
【所需文件】
1.遺產稅申報書
2.被繼承人死亡證明資料(如:死亡診斷證明書、載有死亡日期之戶口名簿影本或除戶資料)
3.繼承系統表及各繼承人現戶戶籍資料(如:身分證、戶口名簿、護照或在臺居留證影本等),如有拋棄繼承者,應檢附法院准予核備之證明文件
4.委託他人申報者,應出具委任書及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
5.遺產之相關證明文件
在進行遺產稅申報時,建議尋求專業的稅務顧問或律師的幫助,確保遵守稅法規定,並瞭解相關的稅務優惠或減免措施,這樣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稅款負擔,同時確保合法合規的申報過程。
第四步:查欠地價稅、房屋稅
地價稅基於土地的價值計算,而房屋稅則基於房屋的價值,當進行遺產轉移時,要考慮之前遺留的地價稅和房屋稅的支付情況,簡單來說就是要結清稅款,才能進行遺產申報。
【地點】地方稅稽徵機關
【所需文件】
持 (1) 遺產稅繳清證明書免稅證明書或 (2) 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或 (3) 同意移轉證明書等,可跨縣市至全國任一地方稅稽徵機關查欠地價稅及房屋稅,記得加蓋地方稅稽徵機關承辦人員查欠章。
第五步:繼承人申請印鑑證明
印鑑證明是用於證明繼承人的身份和權益,還可以防止遺產糾紛和不法行為的發生。藉由確認印鑑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可以降低冒名頂替和詐騙行為的風險,確保遺產的正確繼承和合法分配。
【地點】戶政事務所
【所需文件】
1.申請人身分證及印鑑章
2.初次請領印鑑證明者,應由本人親自申請
3.申請被繼承人死亡除戶戶籍資料、全體繼承人現戶戶籍資料
4.欲辦理分割繼承者需加附全體繼承人之印鑑證明
第六步:辦理產權移轉登記
處理完前面的程序,接著就是最後一步了。遺產轉移分為不動產過戶、動產過戶。
不動產過戶 :「房屋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辦理產權移轉登記
【攜帶】
1. 土地登記申請書
2. 登記清冊1份
3. 繼承系統表1份
4.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正本
5. 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資料1份及全體繼承人現戶戶籍資料各1份
6. 遺產稅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或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正本及影本各1份。
不動產過戶:
保險計入遺產嗎?
壽險、指定受益人的保單不計遺產
有些保險要計入遺產,有些不用。
保險不計入遺產的狀況:
1. 壽險
2. 保單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同人,且有指定受益人。
特別解釋一下第三點:保單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同人,且有指定受益人。就不計入遺產。
舉個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