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男伸「無影腿」嚇騎士險害摔車!自稱為「行人路權」做實驗 警依社維法送辦

2023-11-09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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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警方表示,蘇男之行為已構成《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驚嚇他人有危害安全之虞之罪。(圖/翻攝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三重警方表示,蘇男之行為已構成《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驚嚇他人有危害安全之虞之罪。(圖/翻攝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新北市三重區一名蘇姓男子昨(8)日深夜走路經過車路頭街,見一輛機車迎面駛來,突然抬腿作勢要踹機車,騎士因此受到驚嚇差點摔車。事後三重警方網路巡察看到事發影片立即主動偵辦,今日上午警員返回事發地點調閱監視器畫面時正巧遇到蘇男,當場將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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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男在偵訊時辯稱,他是基於替「行人路權」發聲的想法,才會在馬路上做實驗,想實測看汽機車會不會禮讓行人,警方訊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新北地院法辦。

監視器畫面顯示,當時一輛機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車路頭街43號前時,迎面碰上蘇男,站在路邊的蘇男突然伸出右腿,對著機車騎士做出踢腿的動作,騎士嚇得急忙閃開,差點摔車。

蘇男今天上午被警帶回偵訊,稱為了行人路權,在馬路上做實驗。(圖 / 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蘇男今日上午被警方逮捕、帶回偵訊,自稱是為了行人路權,在馬路上做實驗。(圖 / 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於網路巡察時,發現有民眾將機車行車紀錄器的影像上傳至社群平台,便立即主動介入偵辦。轄區員警今日上午前往事發地調閱監視器畫面時,恰巧目擊蘇男經過,隨即將他帶回派出所偵辦,蘇男在偵訊中坦承做出抬腿動作嚇人,辯稱是為了行人路權,在馬路上做實驗,想看看汽機車駕駛會不會禮讓行人。

三重警方表示,蘇男的行為不僅違反交通規則,也已構成《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驚嚇他人有危害安全之虞之罪,將依法送辦,警方呼籲民眾,若發現有車輛未禮讓行人,請循正常管道檢舉,切勿於道路上驚嚇用路人,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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