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中和2歲男童「恩恩」確診新冠肺炎,但疑救護車延遲送醫81分鐘而身亡,讓男童父親傷心又難過,同時質疑有疏失,因此要向新北市政府、消防局、衛生局提國賠「1元」。如今結果出爐,新北地院判敗訴,全案定讞。
回顧2022年整起恩恩案,當時2歲男童因感染新冠肺炎於4月病逝,恩恩爸質疑送醫過程中,因消防局勤務中心、衛生局與衛生所橫向聯繫不佳,延誤就醫81分鐘,才會導致恩恩沒能得救,要求新北市府給出81分鐘真相。
之後,恩恩爸認為新北市府並未以行動負責,因此對新北市府、衛生局與消防局申請「1元國賠」,但皆不成立;同年11月,恩恩爸在律師陪同下,再度針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消防局提出賠償1元國賠訴訟。
此案最早於7月21日已由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判敗訴,不過恩恩爸不滿上訴,如今新北地院認為,「行為與損害之發生有相當因果關係」此一要件未能確立,加上恩恩爸沒有針對恩恩受損結果提出相關證據,因此同意簡易庭判決,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新北市府等3單位不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