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發生一宗駭人聽聞的殺人案件,21歲的李姓男子2021年10月因缺錢花用,向曾撫養他長大的78歲鄰居楊姓老婦要錢被拒,竟憤而持刀對楊婦猛刺22刀致死,隨後搶走11萬現金逃逸,接著跑去色情店消費,被逮後遭檢方以強盜殺人罪求處死刑,一審認為李男犯案時僅有19歲,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最高法院維持判決,全案定讞。
回顧案情,李男自幼家庭環境不佳,曾被外祖父母撫養,後來因祖父母無力再照顧孫子,又被楊婦視如己出撫養到16歲。儘管後來李男因時常偷竊,被楊婦趕出家門後改投靠舅舅,卻仍因惡習難改被趕走。楊婦仍心軟將其介紹至兒子的工廠工作,不料李男得知楊婦兒子將要發放給員工的36萬薪水放在家後,竟起了歹念持刀去找楊婦討錢,導致慘劇發生。
一審新北地院認為,楊婦對李男有如親孫般的照顧,而李男卻以殘忍的方式對其下毒手。然而,考慮到李男作案時僅19歲,思慮不周,但案後坦承犯行,並積極對楊婦家屬表達歉意,因此法官認為,長期監禁能讓李男深入反省並矯正偏差價值觀、再度回歸社會的可能,因此量處李男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
檢方認為李男犯案後,反而還跑到林森北路買春,又和朋友到花蓮去玩,一系列行為冷血殘忍、毫無悔意,曾三度起訴李男,然而二審維持原判決,最高法院於16日駁回上訴,案件最終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