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網友分享,爸媽早在她國中時就已離婚,弟弟跟爸爸,她則跟著媽媽。時間來到現在,爸爸已經將三間房子給了弟弟,而媽媽名下則擁有兩棟房,不過一大一小市值相差約4倍。最近她與媽媽討論未來財產分配是,媽媽卻說會由姊弟倆「抽籤」來決定大、小房子的繼承權,這讓她有點難過,因為弟弟只是每年來探望1、2次,也不會負擔照顧媽媽的責任…
這件事情從原po的角度來看,並不公平?
但我感覺到媽媽背後的心痛與愛,期待兩個姊弟來發掘。
第一個角度:有媽的孩子像個寶,世上只有媽媽好
女人非到不得已,是不會離婚,非到不得已,是不會放棄照顧自己的兒子。
媽媽跟爸爸離婚,帶著原PO一起生活,我想對於女兒是呵護備至,同時也會想起他的兒子,平常「沒有媽媽」,手心手背都是肉,女兒在媽媽身邊很貼心,兒子在爸爸那裏不放心。
媽媽如果把全部或較多的財產給女兒,擔心兒子怨恨她一輩子。媽媽如果把大房子給兒子,也感覺對不起女兒。
無法決定下,媽媽才會把決定權交給「上帝」,用抽籤的來解決!
第二個角度:爸爸的偏心,並不能說媽媽不愛你
原PO覺得不公平的起因,在於爸爸把三間房子給了弟弟,沒有給姊姊(原PO),可能有爸爸個人因素的考慮,但這絕對跟媽媽無關,況且爸爸媽媽都已經離婚,更不能混為一談!
媽媽並沒有偏心!
弟弟受有爸爸的贈與應該照顧爸爸,如果受有媽媽的贈與是否應該照顧媽媽?
在法律上,如果媽媽名下已經沒有財產了,弟弟與姊姊都要負擔照顧媽媽的責任!
如果弟弟接受媽媽房產的贈與,也建議寫「附負擔的贈與契約」,未來要負擔照顧媽媽的責任。
第三個角度:抽籤會是個好方法嗎? 原po要如何面對?
媽媽決定抽籤,抽籤就是個好方法,在法律上,媽媽有權決定自己的財產給誰,所以:
1. 了解媽媽決定抽籤的原因。
2. 跟媽媽說說自己的心情。
尤其是爸爸偏心,希望媽媽也能看到這一點,多照顧原po的心情。
3. 財產拿得多未必是真幸福,反而不會努力奮鬥。
弟弟已經有了3間房,如果弟弟再抽到大間,弟弟可能不用再努力,做個快樂的躺平族,未必是對弟弟好。
4. 如果真要抽籤,抽籤結果弟弟抽到大間,建議媽媽寫遺囑來分配,因為未來媽媽如果長命百歲,需要足夠的金錢,房產放在手中比較安全,弟弟也比較會回來看「媽媽」
5. 如果弟弟抽到小間,請寫附負擔贈與契約,確保弟弟未來會負擔扶養責任,而原po也取得較大間,更能照顧媽媽。
第四個角度:時間才是無價的,比金錢可貴
對媽媽來說,房子其實是最不重要的東西,最重要的就是子女。
媽媽用她的青春歲月換得的房子,無條件要贈與子女,而沒有伸手向子女要錢,媽媽是不是很偉大?
像蘇律師的媽媽已經不在了,我會想,如果能用一棟千萬房子,換1天在跟媽媽相處的時光,我願意。時光無價!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蘇家宏律師。(原標題:房產分配竟然靠抽籤分,這樣公平嗎?)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