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誤傷同學!女教保員為了「讓他體驗多痛」反擊狠抓 嫩臉浮道道驚悚血痕

2024-01-02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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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怒控劉姓女幼保員為讓兒子「體驗有多痛」,竟也出手抓傷他的臉。(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家長怒控劉姓女幼保員為讓兒子「體驗有多痛」,竟也出手抓傷他的臉。(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台中市豐原區一所幼兒園的男童因不小心抓傷同學的臉,劉姓女幼保員為了讓男童「體會被抓的感覺」,竟也將他的臉抓傷,家長怒告傷害,事發後目前台中市已介入調查,該名幼保員已被停職,嚴重恐無法再任教;但有其他家長出面為其發聲,表示該名男童經常抓傷別人臉,老師只是輕抓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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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姓家長控訴,4歲兒子在幼兒園去年12月22日舉辦的耶誕節活動時,因為想叫另一名男同學從遊樂設施上下來,不小心抓傷對方,當天中午他接到劉姓女幼保員LINE通知兒子在幼兒園抓傷同學,於是購買藥膏並手寫卡片向受傷男童和家長道歉,不料回家後他發現兒子的臉部也有傷,一問才知竟是遭劉女抓傷。

詹姓家長表示,當時找劉女詢問,她的態度卻輕描淡寫,一氣之下於去年12月25日驗傷並到派出所報案,劉女的態度才開始變得著急起來,不斷打電話傳訊息道歉,還到家門口堵人,兒子害怕得心靈受創,不敢上學、睡不著覺。

警方已於12月26日通知劉女到案說明,劉女坦承為了讓男童「體驗」抓別人的臉有多痛,用手抓男童臉頰,造成男童臉頰留下道道紅色傷痕,目前此案已依傷害罪嫌函送偵辦。台中市教育局也已組成調查小組入園稽查,掌握相關監視錄影,已於12月26日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暫時將劉女停職。

若調查結果確認劉女違反相關條例,對幼兒進行身心虐待、體罰、霸凌、性騷擾、不當管教,或其他形式的身心暴力或不當對待行為,可被處以6千至6萬元的罰款。若確認情節嚴重,涉事教保人員可能會被管制1至4年,甚至終身不得在教保服務機構任職;幼兒園本身也可能因未能妥善管理而被連帶裁罰6千到6萬元。教育局也將提供受害男童必要的輔導諮商資源,並根據幼童需求,提供適當的轉介環境。

然而,另有家長為劉女教保員發聲,稱她教學認真,且該名男童經常抓傷其他孩子,他自己的孩子也曾受傷;老師只是輕抓,勸阻男童不要抓傷別人。這位家長質疑,男童家長對於孩子抓傷其他人的行為未加以關心與勸阻,卻將男童自己抓傷的臉部照片公開,讓其他孩子家長情何以堪。

該幼兒園的林姓園長表示,劉女在幼兒園任教16年,一向表現良好,此次事件出乎意料;劉女供稱是為了讓男童知道其行為不對,才模仿男童用手抓男童的臉,但力道未控制好,加上指甲較長,才誤傷男童;園方是在家長報警後才得知此事,並曾試圖與家長溝通,但遭到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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