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曾任職於台積電研發部門的陳姓女副理,藉由職務之便將先進製程機密洩漏給男友,進而遭檢方起訴!然而因台積電「大器」撤告,法院最終判決全案公訴不受理。
陳女於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期間任職於台積電製造技術研發專案部門,且擔任技術副理,負責研究與開發微影工程生產管理專家系統專案任務,而她藉由職務之便,取得先進製程機密後,竟把資訊上傳到雲端洩漏給男友、林姓男子,次數共計4次。
檢方指出,陳女明知基於「台積電機密資訊保護政策」保密規定,不得在未經台積電同意、授權之前提下,將資訊揭露予他人,卻仍將資訊上傳到雲端帳號,且開放權限供男友林男查看,甚至將資訊另製為「蜘蛛網狀」示意圖,以不詳之私人電子信箱傳送給林男、方便他閱覽再轉傳,故新竹地檢署後續依據刑法《無故洩露工商秘密罪》將她起訴。
不過,此案移至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新竹地院認為,台積電與陳女調解已成立,且台積電具狀撤回告訴,故判決全案公訴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