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頻傳校園暴力問題,而高雄市某國中就傳出一名老師為了處理學生打架糾紛,竟以曲棍球棒從椅子跳下並毆打學生,甚至被爆出平時就會罵學生「白癡、智障」等不雅字詞,如今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判處拘役50天,依法不得易科罰金。上訴仍被駁回。
根據判決書,家長2022年7月指控,某國中一名蔡姓體育老師在同年4月12日中午12時許,因聽見2名學生在教室內發生衝突,竟持曲棍球棒衝入教室,喝斥「你們愛打?我陪你們打!」接著踩上椅子,以「跳殺」方式打傷一名學生背部。
家長發現後,將孩子帶往醫院驗傷,蔡師謊稱已道歉,隔日卻當眾掀開受害學生衣服,嘲弄稱「原來我打的這麼重喔?」更說該傷勢是學生互毆,強行拉開時所導致。
事後蔡師也被爆料,平常就會用波比跳、青蛙跳、平板撐等方式連坐處罰同學,還會罵學生「白痴、智障、畜生、你爸媽怎麼生出你這種沒教養的屁孩、你沒有雞雞喔」,校方知情後不僅沒有幫助學生,還要學生反省自己,甚至在某女議員「關切」後撤案。
警方接獲報案,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利保障法,將蔡師函送高雄地檢偵查並起訴,雖蔡師想要和解,但被害學生及家長皆拒絕,因此一審判處拘役50天,依法不得易科罰金。蔡師不服上訴,要求緩刑機會,法官考量蔡師並未獲得學生及家長諒解,因此維持原判,駁回上訴,尚未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