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曾得過「父親楷模」的黃姓男子,多年前以手機充電線勒斃身障兒子,犯後他自行打電話報警且自首,此案歷經審理後,最高法院依殺人罪判刑4年定讞。
因19歲兒子患有自閉症、妥瑞症,黃男與妻子長期承受照護壓力,2021年8月24日晚上9時許,其兒情緒不穩定,不斷把洗衣球丟進洗衣機,起初,黃男妻子試圖制止,但兒子難以安定下來,後續黃男便將兒子帶進房裡,想安撫他入睡。
不過黃男兒子進房後,仍是情緒激動,讓他感到身心俱疲,失去理智的黃男便用2條手機充電線打結後,自後方勒住兒子的脖子,直至兒子窒息、失去意識昏迷後,他才鬆開手,至深夜10時許,他便打電話報警,向警方自首犯行,不幸的是,其兒送醫搶救後,最終仍是宣告不治。
此案審理期間,黃男妻子及檢方均建請從輕量刑,法院考量他照護身障兒將近20年,期間悉心養育兒子長大,也曾帶兒子四處求醫、參加社福課程且曾學習改善親子關係…等等,同時審酌其在本身也患有憂鬱症、需獨自完成工作的前提下,扛著照護壓力,認為他符合自首減刑條件。
故最終依殺人罪判處4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