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署指控輔仁大學校長江漢聲自2007年起多次巧立名目挪用校產,用於非校方附屬機構輔大診所的運作,更與前輔大醫學院行政副院長洪啟峯、前輔大醫學院籌備處醫療事務組長林依恬合謀。今(31)日上午,新北地方法院判決江漢聲犯背信罪,判處10個月徒刑,洪啟峯4個月、林依恬4個月徒刑,3人均可易科罰金。
檢方指控指出,江漢聲明知輔仁大學診所並非校方附屬機構,卻以醫學院學生相關活動名義,多次向輔大「借款」,共得新台幣400萬元。此外,江漢聲還涉嫌與前輔大醫學院行政副院長洪啟峯、前輔大醫學院籌備處醫療事務組長林依恬合謀,透過校內限制性招標委託案,取得輔大校方基金250萬元。
檢方認為,江漢聲未能將屬於私立醫療機構的輔大診所轉為輔大附設診所,卻向輔大「借款」、挪動律法所不准動用的校產或基金項目,使校方無法掌管帳冊、帳務正確,已犯背信等罪。新北地方法院今依犯背信罪與共同犯背信罪各判刑6月,江漢聲應執行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對於判決,江漢聲發表聲明,輔大診所即為輔仁大學所有,沒有任何金錢流入個人口袋,根本不可能有背信輔大、圖利輔大(診所)的可能。為爭一生清白,絕對上訴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