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一名網友近日收到一張超速罰單罰單,罰單顯示其妻子於上班時間在苗栗縣騎車「超速」,遭罰1萬2000元。但他仔細看開罰單地點及時間,覺得相當不對勁,另外警方舉證照片中的機車,也與妻子的機車不相符,讓他質疑警方「開錯罰單」,並無奈表示:「家庭差點出現摩擦。」
一名住在基隆的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1公社」發文並表示收到一張「1萬2000元」超速罰單。罰單顯示,該駕駛人在苗栗竹南台61線違規,在限速40公里的路段,測得時速87公里,超速47公里,依照到交管理條例開罰1萬2000元,並記違規3點。
不過該網友質疑,夫妻倆都住在基隆,而且開單時間為去年12月15日下午3時許,正是妻子上班時間,他無奈地表示:「幸好我很信任我家黃臉婆婆(妻子)很努力上班賺錢,沒有偷偷出門遊玩,不然你真的會讓一個家出現摩擦喔。我老婆明明在基隆努力工作上班,為何要繳納這條罰款又被吊扣駕照啊?」
另外,該網友也收到舉證照片,違規機車似乎為深色擋車,但被開單的機車為淺藍色100c.c的「買菜車」,完全不同,他表示:「警察大人,要不要去看一下眼科醫生?打檔車看成阿嬤牌的100cc買菜車。」
貼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他們只管電腦識別的牌號,不管該牌號車型車色,甚至好像有過混過頭,連機車汽車都不管就開單」、「他只會回,去申訴啊」、「能騎到87 km嗎?厲害,警察真的要認真點」。
對於警方鬧出這齣烏龍罰單事件,該網友也稱「將會告監理所,順便告開單的警員」。而竹南警方則坦承,在審核採證照片時,「誤把車牌英文字母N認成M」,才會開出這張爭議罰單,後續將主動函請監理機關撤銷罰單,並加強員警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