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國小師帶頭霸凌!污衊學生長頭蝨、有精神病…被解聘竟還上訴:何錯之有?

2024-02-13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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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一名國小教師霸凌女學生!(示意圖/取自pixabay)

高雄市一名國小教師霸凌女學生!(示意圖/取自pixabay)

高雄市某國小爆校園霸凌,加害者竟是老師!高雄一名國小女教師,因對一名女學生多次霸凌,被校方解聘並禁止2年內再當教師。不料,這名教師竟不服處分,還向法院提起訴訟,但遭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判決維持原處分,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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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案件始於2021年10月18日,這名女教師任教於高雄市某國小,卻在教學過程中對一名學生進行多次的霸凌行為,包括要求學生寫下借據、自白書、陳述書,並將這些文件公開於家長群組,還在群組中散佈這名女學生有精神疾病、難以教化等不實言論,試圖污名化該學生及其母親。

此外,這名女教師還在群組中宣稱該學生有頭蝨,讓其他學生遠離女學生。不過,女學生經2名不同的校護3次檢查後,都發現並無頭蝨,但因女教師的行為,女學生慘遭同學的排擠和嘲笑,身心受到嚴重的傷害。

難過 性侵 哭(示意圖/取自pixabay)
女教師的行為,使得該學生遭到同學的排擠和嘲笑,身心受到嚴重的傷害。(示意圖/取自pixabay)

該學生母親得知女兒被教師後,氣得向校方投訴,要求校方處理女教師的霸凌行為,沒想到此事被女教師得知後,竟因此聯合其他家長連署要求該學生轉學。

校方隨即成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進行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女教師的行為確實構成霸凌,違反教師倫理規範,嚴重影響學校教育品質,校方也在2022年1月11日決議霸凌事件成立,並於19日的教評會審議後,決議解聘女教師、2年內不得聘任為教師,並報請高雄市教育局核准。

面對校方的處分,女老師提出了行政訴訟,辯稱其行為「合情合法,何錯之有?」,她解釋道,要求學生寫證明,是因他本有提供備用文具給孩子使用,但不被該學生母親相信;要求學生寫自白書,則是因該學生的行為,包括打人、罵髒話、偷竊等,讓其他學生感到害怕。至於頭蝨事件,女老師則稱是根據學生自己的說法,她才會這麼說,女老師更表示,是因該學生曾用酒精噴灑同學眼睛,她才會聯合家長要求學生轉學。

對此,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女教師的行為明顯構成關係和言語霸凌,特別是要求9、10歲的孩子書寫自白書並認罪簽名,顯示女教師利用其教師的權力針對學生貼標籤;另關於女教師指控女學生以酒精傷人的行為,調查小組認定霸凌不成立。法院最終認定女教師的主張無法成立,確認校方及教育局的解聘程序無誤,因此駁回女教師的訴求,維持原解聘處分,此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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