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任詐騙車手律師的鄭姓、李姓、楊姓律師等6人疑利用職務之便,將偵查內容及筆錄資料,傳送給詐騙集團以供串證。檢方日前對6名律師展開調查,並對鄭姓、李姓、楊姓律師聲押獲准,3人不服向高等法院提出抗告,高院昨(15)日審理後,認為3人確有串滅證之虞,認定羈押有理,駁回抗告。
北檢日前偵辦一起投資理財詐欺案時,逮捕詐團車手後,竟從車手的手機中發現李姓及楊姓等多名律師趁著陪同偵訊機會,記錄檢察官訊問筆錄內容,或藉聲押庭閱卷時,影印或翻攝卷證資料後,傳送偵查內容給鄭姓律師,再由鄭姓律師用加密通訊軟體傳給詐騙集團首腦,協助主嫌成功逃過法律制裁。
檢察官訊後,認為鄭姓、李姓、楊姓3名律師涉犯《組織犯罪條例》以及《刑法》加重詐欺罪和洩密罪等,同時有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其餘涉案律師則分別以交保、請回處理。連名律師也捲入詐團洗錢案 ACE王牌交易所關係人大起底更多文章
遭羈押後,鄭姓、李姓、楊姓律師3人不服再提起抗告,高院合議庭昨日審理後,認為3人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必要,裁定羈押禁見並無不當,確定駁回且不得再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