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3年前九合一大選前後的台南學甲88槍擊案,因涉及光電產業糾紛和政黨背景,變得更加錯綜複雜,槍手甚至一度偷渡逃亡到中國。經過長達8個月審理後,台南地院於今(20日)宣判一審結果,主謀洪政軍判處10年徒刑,槍手孔祥志判8年,而學甲慈濟宮董事長王文宗因窩藏犯人而被判處6個月徒刑。
根據檢方起訴書指出,案件起因源於學甲慈濟宮董事長王文宗與前市議員謝財旺、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之間的私人恩怨。起因為上屆議長選舉中,謝財旺未按約定投票給王文宗支持的民進黨候選人邱莉莉,雙方因此交惡,再加上不滿郭在欽鯨吞光電利益,王文宗為了報復,找來綽號「紅龜」的洪政軍策畫了這起槍擊案。
據檢方指控,洪政軍為策畫者,並指派孔祥志執行,槍枝來源則由在台北開設廣告公司的蔡金郎提供,謝俊誠和李奇漢前往取槍,並在前年8月將槍枝轉交給孔祥志,孔祥志在年底九合一選前,先是到郭再欽的公司外掃射58槍,隨後又到謝財旺的競選總部連開30槍恫嚇。
案發後,洪、孔兩人在多方協助下偷渡到中國福建省,並在泉州市某處住宅藏匿,過程中王文宗曾兩度前往大陸與他們會面,還以自己的名義為二人辦理手機和微信支付,資助其日常開銷。不過王文宗王文宗的律師辯稱,王文宗的行為僅出於禮貌,並無資助逃犯的意圖。
孔祥志、洪政軍於2023年1月遭到泉州公安逮捕後遣送回台,警方在洪政軍的手機中查獲王文宗變裝以及手持台胞證的照片,進而查獲王文宗涉案。另外孔祥志犯案的車輛停靠在花園夜市,由郭建彰看顧,事後犯案衣物及證物則交給楊展華銷毀。
在審判過程中,洪政軍承認窩藏人犯,並表示自己當時未能勸說孔祥志自首,對此感到自責;孔祥志的律師則指出,孔對於槍砲、恐嚇危安及偽造特種文書等罪行均有認罪,請求法官酌情從輕量刑。
由於學甲警分局始終未能起獲犯案槍枝,偵辦過程困難重重,僅能依靠孔祥志手機、謝俊誠手機裡的槍枝照片進行推論、調查。孔祥志於去年2月被聲押庭、借訊時,曾聲稱不知作案槍枝是什麼型號,後來卻又辯稱使用的是PCC衝鋒槍而非MP5衝鋒槍,說法不可採信。
台南法院一審認定主謀為洪政軍,將其因槍砲罪判處10年徒刑,槍手孔祥志則被判8年,王文宗因窩藏人犯被判處6個月徒刑,看顧犯案車輛的郭建彰和協助善後的楊展華分別被判五個月徒刑;被警方認定提供槍枝的蔡金郎、司機李奇漢、陪同取槍的謝俊誠則被判無罪。南檢對於判決結果表示,後續仍將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