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者家屬委託的代理律師臧梵清18日陪同小光爸爸前往觀看屍檢,發現遺體實際情況比家屬原本描述得更加嚴重。他表示,過程中能感覺到犯罪嫌疑人手段極其惡劣、行為慘無人道,「不光是面部,還有頸部、背部,都有非常嚴重的、尖銳物體巨大衝擊導致的創口,有的(傷口)長度達7、8公分」,雖然具體報告目前尚未出爐,無法判斷詳細情況,但初步研判,致命傷應是頸部、後腰部,凶器可能是比鐵鍬更尖銳的物體。
除此之外,網路上充斥關於小光可能是被「活埋致死」的傳言,臧梵清說並不屬實,屍檢過程中看出遺體口腔裡有大量血液,但沒有泥土,氣管中也沒有發現吸入性的氣體,因此可證明死者並不是在死亡之前就被活埋,「我們還是要尊重事實,以事實來說話,不能誇大事實或者虛假陳述一些事實。」
3名嫌疑人遭拘捕,他們都是「留守兒童」
綜合《新京報》、《央視新聞》報導,該案由邯鄲市公安局刑偵支隊、肥鄉區公安局聯合偵查,於11日以「故意殺人」罪名正式立案,並將3人拘捕。3名嫌疑人都是「留守兒童」,父母皆在外地工作,平時和爺爺奶奶一起生活。
《看看新聞》報導提及,其中1名加害者和小光在剛入學時就是同桌同學,後來被老師換座位,小光生前備受3人多次欺凌,還曾在課餘時間被鎖在廁所旁的勞動間小屋。
事後網路上流傳著3名嫌疑人在拘留室的照片,只見3人還能一臉淡定的翹著腳睡覺,看起來似乎毫不在意,令人不可思議。
警方確定兇手是「預謀犯罪」
網路上瘋傳關於「埋屍坑洞挖到深達2公尺」、「有家長協助作案」等猜測,邯鄲市肥鄉區公安分局政工監督室主任李亞峰回應表示,經技術部門實際勘驗,深度只有0.56公尺,也就是56公分,也沒有其他共犯,因此傳言皆不屬實。但經過多日以來偵查,警方確認這是一起「預謀犯罪」,且挖洞埋屍的過程分成2次,「3月9日就已經事先挖過一次,10日事發當天又挖了一次」。
13歲國中生霸凌殺人案掀輿論眾怒
這起事件導致未成年刑案的定罪規範再度成為中國各大社群熱議話題,眾多網友義憤填膺,「極其離譜,長期霸淩、轉過錢、殺害、鐵鍬砸臉完再掩埋…這是初中生啊」、「未成年人保護法早該改了,降到13歲就差不多」、「這是殺人啊,還毀屍滅跡啊,還不判死刑嗎?」、「未成年人保護法不應該保護未成年人行兇,不能成為作惡的擋箭牌,法律的漏洞是時候修正了」
也有不少網友認為家庭教育才是造成此案的元凶,「什麼樣的家長會教出這樣的惡魔?」、「怕他們孩子被嚇到?問個話就被嚇到了?別人的孩子不是孩子?被活活打死,還是人嗎!」、「有預謀作案,這玩意留著十幾年後出來怕不是又一條人命」、「三害必須除」、「既然他們都是未成年,就讓他們別成年了,支持以命抵命」。
兇手未滿14歲是否判刑?
此案爆發後,連日以來備受中國社會輿論關注,小光的家人雖盼望嚴懲兇手,然而據了解,3名嫌疑人皆未滿14歲,是否能經過最高檢核准追訴,成了他們最終是否將負刑事責任的關鍵。
根據《中國新聞周刊》報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律師岳屾山指出,以上條款是在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新增的,旨在對刑事責任年齡進行下調,對於特定條件下的未成年人犯罪行為,允許追究其刑事責任。
岳屾山進一步解釋,雖然涉案未成年人的具體年齡並未披露,但根據警方對涉案犯罪嫌疑人採取的刑事強制措施,結合3名涉案未成年人可能已滿12周歲的情況,該案極有可能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成為中國刑事責任年齡下調後的首例追訴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