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可以在哪裡報稅?
—未婚
依居留證登記地址的國稅局辦理申報:
居留地址在台北市或高雄市者,可向台北國稅局總局外僑股或高雄國稅局總局綜合所得稅一股辦理。居留地址在其他縣市者,可向該地區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辦理。
—與台灣國民結婚者
應與配偶合併申報:
向配偶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辦理。
—線上
A.健保卡+註冊密碼(需要讀卡機)
B.外來人口自然人憑證(需要讀卡機)
C.電子憑證
D.統一證號+護照號碼/居留證號/許可證號(需先至超商多媒體機獲得查詢碼)
8、有哪種繳稅方式?
A.現金臨櫃(銀行或超商)
B.ATM
C.信用卡(可分期付款)
D.行動支付
E.帳戶扣款
9、在台灣繳稅是否可以在國外抵稅?
需根據各國的租稅制度。若確認可以抵稅,則可向台灣國稅局神情納稅證明書。
10、採用標準扣除額/列舉扣除額比較有利?
屬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外僑如有符合列舉扣除額項目規定,且能檢據核認者,單身者之列舉扣除額合計超過124,000元,納稅義務人及配偶合併申報者之列舉扣除額合計超過248,000元,以採列舉扣除額較為有利。
若列舉扣除金額較上述為小,或未能提供相關收據、憑證供核者,則採標準扣除額較為有利。
資料來源:外僑綜合所得稅F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