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先生打算換屋,但在預估規劃的過程中,他意外發現了一個財稅規劃的陷阱。他的自住公寓位於新北市,市價約為1660萬台幣。這套房屋是他父親在106年贈與給他的,因此成本為房屋評定價格和土地的公告現值60萬。這表示,國稅局將以1660萬的成交價,扣除60萬台幣的成本,認定黃先生出售房屋的獲利為1600萬台幣。
目前黃先生已經持有這套房屋7年,因此房地合一稅率為20%,因此房地合一稅高達320萬
黃先生有些後悔,當時用「贈與」取得房屋,導致取得成本偏低,要繳高額的房地合一稅。
善用「房地合一400萬免稅額」
經過專家R姐檢視,發現黃先生符合房地合一稅「自用住宅」的認定條件:
1.設籍條件:所有權人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必須在該房屋辦竣戶籍登記。
2.居住事實:必須「連續」居住滿6年。
3.持有期間:在交易前6年內,房屋沒有出租或用於商業。
4.優惠次數限制:過去6年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沒有使用過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可以扣除房地合一400萬的免稅額,房地合一稅率也從20%降為10%
房地合一稅計算:
(課稅所得額1600萬-免稅額400萬元)×10%自用稅率=120萬元。
太好了!因為符合自住房地租稅優惠條件,房地合一稅由320萬降低為120萬。」
別忘了「房地合一重購退稅」
雖然已經降低,但120萬台幣的房地合一稅還是不少。
黃先生是要換屋自住,還可以善用「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
1、在2年內買賣房屋:無論是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只要2次移轉房屋所有權的行為間隔不超過2年。
2、符合自住宅的規定。
重購退稅可以退多少?大換小:賣價高於買價,按比例退
假設黃先生賣出的房屋價格為5000萬,而買入的新房價格為2000萬。
賣房時所繳的房地合一稅120萬x(買進新房的價格2000萬/賣出房屋的價格5000萬)=退稅金額48萬
房地合一稅120萬,扣掉重購退稅48萬,實際繳納的房地合一稅降低為72萬
小換大:賣價低於買價,可全額退稅
假設黃先生賣出的房屋價格為1660萬台幣,而買入的新房價格為3000萬台幣。
賣房時所繳的房地合一稅120萬x(買進新房的價格3000萬/賣出房屋1660萬的價格),就可以全額退還。
黃先生的情況屬於「小換大」,因此房地合一稅120萬可以全額退還。
請注意!除了新制的房地合一稅,舊制的財產交易所得和土地增值稅也可以進行重購退稅。
R姐貼心提醒:
由黃先生的案例,我們可以發現稅務規劃的重要性。
為了避免未來的稅務問題,建議在進行任何房產交易前,都應該先諮詢稅務專家,才能保障自身利益,合法享受稅務優惠。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R姐財富方舟-廖嘉紅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