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昨(21日)下午5時許在國道3號直擊,一輛遊覽車疑似故障停靠在路肩,車上30位的乘客竟然魚貫下車,在路邊撐著傘沿路往北步行,畫面曝光之後引發熱議。警方指出,該遊覽車是某校校車,由於車輛故障再加上司機因病氣切溝通不良,導致學生誤會下車,將通知相關人員到案說明,同時依道交條例最重開罰6000元。
有網友21日在臉書社團PO出學生在國道上下車行走的畫面質疑,「醫校校車故障、居然叫學生在高速公路上走?」、「紅斑馬怎沒出現一人開一張罰單」、「國道公路警察局是不是該關心一下這些學生在國道上走的安危」、「在車上等不行嗎?要他們下車淋雨也太誇張了,萬一有車子失控等等的,這樣誰要負責?」
國道六隊警方調查後指出,事發於21日下午5時22分,遊覽車故障地點位於國道3號北上57.7K處、大溪北上路段,車上將近40位學生下車行走畫面,經查為某菸學校委託外包遊覽車公司的學生專車,電話聯繫該公司黃姓負責人確認,該公司張姓駕駛當時有回報,行經國道3北上57.9K時,由於車輛水箱故障熄火停靠路邊,當時已請學生到校車前方路肩安全處等待公司另派專車接送。
然而由於張姓駕駛員本身患有疾病,由於氣切無法說話導致溝通不良,原本只是要學生到前方路肩等待,未料學生卻誤會「下車往前走」,之後車輛重新發動後立刻引導乘客回到車上,駛下交流道再由另一輛接駁車送到南崁地區,至於故障校車則送回公司檢查。
國道六隊警方表示,由於本案校車駕駛違規讓乘客在國道下車行走,將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3項,對駕駛人處以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款。此外,警方提醒所有駕駛人,根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22條,在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時,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得在非指定區域停車上下乘客或裝卸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