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宥勝被爆曾對3名女員工強吻、舔耳,日前台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刑8月。近日判決書曝光,揭露他為了脫罪,多次連繫被害人,而其妻子也傳訊息給另一名證人。
宥勝對女員工「舔耳、摸胸」
判決書指出,105年底某日宥勝在工作結束後,以順路為由提議送員工C女返家,不料他竟以借用廁所為由進入C女住所,使用廁所後並未立即離去,反基於強制猥褻之犯意,以面對面之姿坐壓C女,以舌頭舔拭耳朵、撫摸胸部等處。
宥勝聯繫被害認了「想脫罪」
判決書指出,宥勝於今年2月間,透過共同友人以LINE聯繫被害女員工C女,聲稱看到B女(另一名證人)的文章後,才發現原來C女當天的心情如此驚恐,因此感到非常愧疚自責,「雖然第一時間律師勸我矢口否認,但我都違反他們的意思,寫出了道歉文」。他更邀請C女進行視訊通話。
之後C女無意與宥勝接觸,宥勝於3月6日再次透過共同友人聯繫C女,聲稱明白C女不願再跟他接觸並有瓜葛,卻又稱自己律師建議「要告知C女,律師將在法庭上會提出的問題,讓C女有心理準備,不用面臨無謂的壓力」,並附上其律師提供的問答建議。
宥勝坦言:「這樣的協調會讓妳感覺我想脫罪,或希望獲判無罪,這是事實,我並不會否認,如果我被判刑或留下犯罪紀錄,對家人的打擊會很大。雖然這或許是我應得的,但在真實世界裡,我從來沒有勉強或強暴過任何女孩,所以如果我真的因為這個罪名而被判刑,那我也一定會再次上訴,因為我必須對我自己負責」。最後,宥勝傳送予C女「交互詰問擬問暨『擬答』電子檔案」,將C女所應針對問題回答的答案內容載明於電子檔中。
宥勝妻子傳訊息聯繫證人
另一名女證人B女於3月22日收到LINE用戶名稱為「慈惠Purple」來訊,訊息內容指出,「請給我一個機會為我的小孩努力,至少讓我有機會跟你們溝通」,不斷強調「看在小孩的份上」,請求給予協調機會。
法官認定宥勝「無悔悟之心」
由於宥勝在法院進行審理程序前聯繫接觸證人B女、C女,並建議C女在審理期日依「擬答」檔案內容應答,試圖勾串證人使事實陷於晦暗不明之境地,以求脫免己身罪責。法官認定宥勝雖最終能坦承犯行,尚難認具有懇切悔悟之心,且在前揭希冀影響司法審理結果之正確性及公正過程中,更再次對C女造成心理上之壓力及傷害,就此難為從輕之考量。
法院審酌宥勝的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生活狀況、無前科紀錄以及此案犯罪動機、情節、目的、手段、所生危害等情狀,依強制猥褻罪判8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