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網友在社群軟體Threads分享,自己正開著車,但卻為了吃泡麵而雙手離開方向盤去捧碗,讓一旁的女友幫忙控制方向盤,還炫耀「會幫忙轉方向盤上高速的女友哪裡找?」引來許多網友痛斥這個危險行為,而據道路交通條例指出,該網友涉及危險駕駛,不只可處新台幣6千元到3萬6千元罰鍰,還可依法吊銷其駕駛執照。
不是未繫安全帶!駕駛開車1NG行為「秒收6000元罰單」
一名男網友在Threads上分享一則短片;只見畫面中,他正行駛在國道上,不過不見駕駛人手握方向盤,而是正捧著碗吃泡麵,反倒是一旁的女友在轉動方向盤,雖然順利通過彎道,但也令一票網友傻眼,痛批駕駛人全然不顧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儼然造成交通隱患。
事實上,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範,汽車駕駛人如有違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將處新台幣6千元至3萬6千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或沒收該汽車,甚至吊銷其駕駛執照:
1.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2.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四十公里
3.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4.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5.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6.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迴車、倒車、逆向行駛
目前該影片雖然已被這名網友下架,但仍被其他人搶先一步備份,轉發在其他社群平台,藉此提醒駕駛人切勿以身試法。
資料來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