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下雨天,馬路上常會產生大大小小的水坑,而汽機車經過時,一不注意就會激起大片水花,就有網友好奇詢問,若遇到被汙水噴濺的情況,是否能夠檢舉?引起一票駕駛們熱議。
一不注意1800元噴飛!1交通規定「多數台灣人都不知道」
有網友曾在mobile01以「唉!雨天騎車被旁車道噴了滿臉」為題,發文分享一段影片,可以看見下雨天路面積水,而一旁的車子行經時沒有減速,導致水花濺起,機車騎士被噴得全身都是,於是他無奈詢問「這可以檢舉嗎?」
文章一引起熱烈討論,大家紛紛表示「我在走路的時候被噴過,所以開車時看到水窪,就會注意前後有沒有車,有沒有行人,不是閃就是減速」、「被噴過才知道地上的水有多髒,大概也只有機車族可以體會,畢竟噴汽車也沒什麼作用」。
但也有人指出,「以前學生時,走路或騎機車也被噴過幾次,那時都以為車主是故意的,後來自己開車才知道,除非積水很大一片,否則根本不會去注意到路旁的積水,因為要專心看路況」、「自己去開車感覺一下,不是所有的積水區域都看的出來」。
事實上,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汽車駕駛人行經泥濘或積水道路,不減速慢行,致污濕他人身體、衣物,可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不過對此,有些網友認為不應該把責任全歸咎於駕駛,「我覺得這問題一直在政府身上,平面道路排水設計不良,政府只把責任丟給用路人,這種積水應該要記負責養護單位的過才對」、「源頭大都是維護不確實或是施工品質不良所致,另外舉證他人機動車是否有減速,也是很困難一件事」。
完整討論:mobile01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