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不是停在白線內就沒事!有車主指出,他依照平常停車的方式在路邊將車停好,沒想到卻被開罰單,因此到警局詢問取締原因,警方則表示,車輛停靠僅能橫停,讓民眾驚呼,住苑裡四十多年,在附近停了多年車,今天才學到這樣停車是違規的!
一不小心1200沒了!他停路邊「沒超過白線」卻被開罰
為何車子停靠在路邊白線內也違規了?先前有網友在臉書社團「苑裡大小事」分享,他住苑裡四十多年,在家附近停了多年車,直到被開罰單才知道,停車只能「橫停」,否則就是違規,也提醒大家不要再有人一不注意就被開罰。
貼文引發熱議,許多民眾在下方留言表示,「直的可停五台,橫的只能停兩台,車位本來就少,真是無言」、「記住喔,要順著橫,不是逆向行橫」、「不是所有的白線都可以停車喔~」、「只要有停到道路範圍就是要順向停車且距離路緣40公分以內!」、「不是前兩天才有人貼這裡被開單,現在又停滿了」。
事實上,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官網就曾說明,「汽車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邊緣,其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40公分」,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5條第1項、第112條第2項明文規定,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6款規定,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情形者,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完整討論:《苑裡大小事》
資料來源:《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