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年金許多人ㄍ立法院於今(2024)年7月15日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第54條修正草案,放寬65歲強制退休規定,明定勞雇雙方可經協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
三讀條文明定,雇主不得強制勞工退休,除非勞工已年滿65歲或因身心障礙無法勝任工作。此外,勞工年滿65歲後,仍可與雇主協商延後退休時間;若勞工從事危險或需強健體力的特殊性質工作,事業單位可報請中央主管機關調整退休年齡,但最低不得少於55歲。
勞動部指出,該條文的立法意旨在於保障勞工在未滿65歲前能持續受僱,防止雇主隨意強制勞工退休,也讓有意願繼續工作的高齡勞工能夠與資方協商續留職場,進一步保障勞工與雇主雙方的退休權益。
60歲退休就領勞保年金不划算!勞保局試算最佳請領年齡
根據勞保條例規定,勞工年滿60歲且保險年資累計滿15年,並辦理離職退保後,方可申請勞保老年年金。然而,若在未達老年年金請領年齡時提前申請,每提前1年,年金減少4%,最多可提前5年,累計減少20%,與正常60歲退休請領相比,65歲退休時總差距達40%。
以每月領取2萬元年金的勞工為例,若延後5年請領,年金可增加20%,每月可多領4000元,變為每月2萬4000元;反之,若提前5年退休,每月僅能領取1萬6000元,兩者相差8000元。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