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過世不只有勞保死亡給付能領,9月份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即將在9/16(一)、9/30(一)入帳,符合資格者可一次拿到逾9萬元的補助,本篇整理國保喪葬給付的申請資格、能領多少、如何申請,帶你一次看。
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申請資格
被保險人於參加國民年金保險期間(65歲前)死亡時,可由支出殯葬費的人請領喪葬給付。
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金額
給付金額是按被保險人死亡當月之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喪葬給付5個月。而國民年金保月投保金額,自104年1月1日起,由17,280元調整為18,282元;另自112年1月1日起由18,282元調整為19,761元。
舉例來說,若被保險人於112年1月15日參加國保期間死亡,則喪葬給付金額為19,761元×5=98,805元。
若被保險人於111年10月31日參加國保期間死亡,支出殯葬費者於112年1月20日申請喪葬給付,因被保險人死亡時的國保月投保金額為18,282元,所以喪葬給付金額為18,282元×5=91,410元。
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如何申請
1. 於「國民年金喪葬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上填妥被保險人及支付殯葬費者的各項資料、通訊地址,以及匯入帳戶,並由支付殯葬費者簽名或蓋章。
2.在申請書指定的欄位黏貼好要入帳的存簿封面 ( 要有戶名及帳號 ) 影本,以及支付殯葬費者的國民身分證正面及背面影本。
另外還要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被保險人的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
‧有記載被保險人死亡登記日期的戶口名簿影本。
‧支付殯葬費的證明文件正本,應蓋有開立單位的大小章或統一發票章。
將前述各項書表證件以掛號直接寄到本局國民年金組,或送交到本局各地辦事處收件即可。
國民年金保險喪葬給付申請期限
領取喪葬給付的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也就是從被保險人死亡次日起算,5年內必須儘速申請,超過5年就不能再申請了。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