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2019年11月一起「母子三屍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37歲的陳宏嘉因懷疑同居女友與男客有曖昧關係,在一次爭吵後將她掐死,並將對方年僅10個月大的雙胞胎兒子放入洗衣機內悶死,對此,台中地院與台中高分院一、二審均依據「家暴殺人」罪名對陳宏嘉判處死刑,但更一審改判無期徒刑,全案再上訴,昨(19)日被最高法院駁回,維持無期徒刑判決,陳宏嘉逃死定讞。
現場冷氣極強、帶香水味,警方懷疑熟人犯案
回顧案情,2019年11月7日,位於台中市某住商混合大樓內傳出不明臭味,警方獲報後到場循味破門而入,赫然發現兩條棉被整齊地放在地上,一掀開竟驚見一名女子和一對約10個月大的雙胞胎男嬰的屍體,而三具屍體雖衣著整潔,但已出現腐臭、浮腫等現象,估計死亡時間超過5天。
經過調查,現場沒有自殺跡象,也沒有遭外力闖入的痕跡,冷氣還開得極強,空氣中瀰漫著濃郁的香水味,顯然經過刻意整理,因此警方將調查方向鎖定在熟人犯案的可能性上,而與死者同居的陳宏嘉就有重大嫌疑,隨後,警方在彰化一家網咖成功逮捕陳宏嘉。
雙胞胎放入洗衣機蓋毛毯,兇手揭露殺人手法
陳宏嘉供稱,他因偷看女友手機,發現她與客人有曖昧互動,一時氣憤下勒斃了女友,而在殺害女友後,一直到深夜時分,發現孩子們因為沒有食物而哭鬧不止,覺得孩子們以後沒人照顧會很可憐,於是決定將雙胞胎放進洗衣機內,在上面放了一層墊子,洗衣機蓋上後又蓋了兩條厚毛毯,大約一小時後,他發現沒有哭聲了,才將雙胞胎的屍體抱出。
司法審判過程:從死刑到無期徒刑
檢方依據「家暴殺人」罪名對陳宏嘉提起公訴,在一審和二審中,法院均判處陳宏嘉死刑。法官認為,陳宏嘉殺害女友後,又剝奪了兩個無辜嬰兒的生命,犯罪手段泯滅人性,屬於《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稱的「情節最重大犯罪」。
然而,案件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情況出現轉折,更一審法院改判陳宏嘉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因考慮到陳宏嘉的成長背景、犯案時的精神狀態,以及他在案發後表現出的悔意等因素,無法由其他方式獲得支援及排解壓力,才犯下殺人大錯,並認為他仍有改過自新的可能。
最高法院維持更審判決,駁回上訴
全案再上訴,19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更一審的判決,讓陳宏嘉逃過死刑的命運。最高法院認同陳宏嘉上訴中提到的「罹患適應障礙症」說法,認為本案並非「情節最重大犯罪」,因此維持更一審法院的見解。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全國被害人權協會」副理事長、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劉承武表示,陳宏嘉的行為符合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最嚴重犯罪行為」的定義,應該執行死刑,他批評最高法院的判決無視被害人權,可能會進一步削弱司法公信力。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