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單親爸爸自離婚後獨自撫養3名子女,但撫養期間卻多次對孩子伸出狼爪,侵犯次數高達648次,直到前妻察覺此事並代為報警,才終於將人繩之以法。桃園地方法院如今判決,狼父將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可上訴。
桃園狼父酒後猥褻3子女648次
根據判決書,該名狼父獨自撫養3名就讀幼兒園的子女,但每次喝醉後就會趁機撫摸子女的生殖器及臀部,每週3至5次,撫養期間算下來至少侵犯高達648次。期間甚至有一名幼子忍不下去,抵抗大喊「我不喜歡你這樣摸」,但他並未停手,直到孩子大哭後才終於停手。
不過此事也引起仍同居的前妻注意,得知後立刻報警處理。狼父涉嫌家暴、妨害性自主等罪嫌,加上3名子女指證確切,前妻也成為證人,最後,法官考量狼父承認罪行,且還需撫養幼兒,最後依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各處有期徒刑6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