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知名企業董事長被指控與一名前飯局小姐維持了長達12年的婚外情,期間兩人育有2個孩子,每月房租、學雜費和日常開銷,總支出超過1000萬元。董座的妻子發現後,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小三賠償500萬元,近日法院針對此侵害配偶權案件做出裁定,判小三應賠償2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董座妻揭發12年婚外情:生活費逾1000萬
董座妻表示,她在2021年10月發現丈夫與曾一名飯局小姐(指在高端場合陪酒應酬的女子)保持婚外關係達12年之久,期間兩人不僅經常同居,還多次一同出席公開活動,親密互動不在少數。
董座妻指出,丈夫長期為小三支付巨額費用,讓她能包裝成貴婦身份進入上流社交圈,甚至參與扶輪社活動,對外更自稱「董座太太」。
為了維持女子的奢華生活,丈夫每月提供4萬5千元的房租,並資助她的2個孩子就讀私立學校,除此之外,小三還以掛名董事的方式每月領取5萬元薪酬。據統計,董座長期支付的生活費、房租及學費等支出累計已超過1000萬元。
最令董座妻震驚的是,這2名孩子並非丈夫親生,而是小三與他人所生,她卻長期隱瞞事實,讓董座誤以為自己是孩子的父親。
反觀在這段時間裡,董座妻卻處境困難,不僅需面對父親過世的哀傷,還不得不向保險公司申請保單借款,甚至低價出售父親留下的房產以維持日常開銷;此外她更罹患癌症,期間需多次進出醫院接受手術。不過,小三至今未曾表達悔意,甚至持續以電話和訊息騷擾,行為惡劣,最終決定提告,並要求賠償500萬元。
小三:自己出身優渥,否認依賴男方金錢支持
對此,小三反駁稱,自己最初是在朋友聚會上認識了董座,當時誤以為他還單身,並且是男方主動追求她,雖然偶爾會答應約會、也有過親密關係,但並非戀愛交往。
之後她意外懷孕,本來想要自行撫養孩子,然而董座希望參與孩子的成長並扮演父親角色,兩人因此開始有了更密切的聯繫。豈料董座後來才坦承仍有婚姻,但聲稱夫妻間已無感情、隨時會離婚,「妻子無法提供愛情」,她才同意繼續交往;因此當董座妻發現兩人關係後,她便立即斷絕了聯繫,並告知男方說他並非孩子的親生父親。
小三強調,自己來自優渥的家庭背景,曾赴美國留學,回國後在自家公司擔任董事長特助、節目製作助理等職位,並非董座妻所稱的「飯局妹」。
小三表示,如果當初知道男方已婚,絕不可能與他交往,更不會公開親密合照,並主張,自己也是受男方蒙蔽的受害者,而加入扶輪社等上流社交圈,也是憑藉親友人脈,而非依賴男方金錢。
小三補充道,最初她是住在父親的房產中,之後男方聲稱會替她購買房屋,她才搬離,不過男方從未給她任何金錢,也未支付任何租金;至於小孩學費的部分,是男方主動提出的,她從未要求過對方經濟上的支援。
法院判決:小三因侵害配偶權需賠償200萬元
台北地方法院依據董座和小三的對話紀錄、照片等證據,發現雙方的關係持續了11年之久。
其中,男方也作證指出,交往初期便向女子表示「妻子隨時會離婚」,但隨後又坦承無法解除婚姻關係,與女子一度分手1年,但期間仍繼續幫小三付房租、薪水,後來兩人又重修舊好。
法院認為,小三確實對董座妻構成配偶權的侵害,考量董座妻多年來受矇騙之苦,以及家庭資源被挪作小三的房租、薪水等,裁定小三須賠償董座妻200萬元。可上訴。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