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南區某幼兒園園長兒子被爆於今年7、8月間涉指侵1名未滿3歲女童及拍猥褻照,當時外界質疑該男為「台南毛畯坤」。不過經台南地檢署偵結後,針對女童疑被性侵一事認定無證據證明被告犯案,不起訴處分。而南市教育局也查指性侵猥褻行為不成立,還當事人清白。
女童怪異行為疑被侵犯
8月時有網友在Threads發文秀出LINE群組對話截圖,指出自己朋友3歲不足的女兒疑被台南市一所私立幼稚園園長兒子性侵,該女童在外出表演後,開始出現頻繁碰觸私密部位等的怪異情形,後來還會害怕待在暗處,在家長追問下,女童竟說是被園長兒子性侵,其後家長帶女童驗傷提告。
台南市教育局於8月19日接獲相關通報後,立即派員前往該私立幼兒園展開行政調查,並同步保存監視器畫面作為證據。此外,教育局也要求疑似涉案的當事人暫時停職,以便配合後續調查進行。
經調查後無證據證明被告性侵女童
直至近日經偵查後,檢方表示,女童、女童母親、社工陪同到庭,都無法說出事發經過,園長兒子手機內也並無證據,而且幼兒園8月5日至19日的監視器影像中,也不見園長子出入幼兒園。
檢方在偵訊時,幼兒園3位教保員同樣說女童不認識被告,在今年7月在活動彩排中也沒看到被告,活動當天被告有帶飲料跟零食到場,但是托教保員發放給學童。另外,女童驗傷結果,除右小指有抓傷,其他身體部位與下體均無明顯外傷,沒有相關證據證明被告有猥褻女童或拍攝性影像的行為。
被告到校僅為佛堂拜拜,與女童毫無接觸
根據《自由日報》報導,園長兒子在受訪時表示,他對於此事感到無奈,他稱自己根本不認識這名女童,加上甚少到幼兒園活動,一年到訪次數不到5次,每次去的目的主要是到頂樓佛堂進行拜拜,而且通常都在小朋友午睡或放學後的時間。不實傳言被媒體報導後,讓他受到網暴,將近1個半月無法工作,所幸已查明真相,還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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