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燈停、綠燈行」是民眾都知道的交通規則,那即將通過綠口時,如果燈號突然從綠燈轉黃燈時,那該煞車?還是加速通過?科技執法又該如何判定闖紅燈?對此,桃園市警察局平鎮派出所副所長林明信說明,《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6條規定,圓形黃燈是用來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表示紅燈即將顯示,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圓形紅燈則代表車輛駕駛人或行人禁止通行,不得超越停止線或進入路口。
駕駛該不該闖黃燈?
過去在PTT上有不少針對「黃燈要煞車還是加速?」的討論,有人認為,已過停止線加速通過,沒過停止線煞車。也有人說,來得及煞停就煞停,後車撞你是他安全距離不夠,「95%的路口車禍都是『衝』的那些人害的。」另有人指出,不管選擇煞車還是加速,必須要果斷,千萬不可三心二意,一下要衝一下又停,那樣真的會被撞,當衝則衝,該停就停,「比如我開車,最重視穩定和乘客的舒適度,安全第一,不喜歡開快車;接近路口都會放慢車速,如果我要停,很早就會踩剎車燈,後面的人就有時間可以反應。」
駕駛遇到黃燈,判定標準是「停止線」
桃園市警察局平鎮派出所副所長林明信表示,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6條規定,當駕駛人駕駛車輛行經交岔路口時,如遇前方號誌轉換,而車輛已超越停止線進入路口範圍,則應儘速通過;如不及通過要煞停,也應注意後方來車,以避免造成追撞事故發生。林明信也說,如果車輛駕駛人過了停止線,號誌才轉變成黃燈,民眾如果自覺無法通過緊急煞停因而超越停止線,警方將依客觀具體事實,以勸導代替舉發。同時呼籲,駕駛人駕駛車輛上路,除遵守相關交通法令外,亦應注意前方狀況,隨時應變任何突發狀況,以確保行車安全。
駕駛搶黃燈的2大NG行為
對此,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提醒,駕駛人常因「搶黃燈」,造成後方車輛反應不及,導致多起同向追撞事故。
1、急催油門又突然剎車
看到黃燈時要慢慢減速,在停止線後方停下,若超過停止線,則注意左右來車,快速通過路口;千萬不能認為還擁有殘存的路權,而不顧一切的奮力向前衝刺,結果最後一刻燈號轉為「紅燈」,怕吃上罰單而突然剎車,極容易讓後車反應不及撞上。
2、以為前車一定要過路口
很多駕駛人有預前心態,以為前車一定會通過路口,因此加速緊隨前車,造成剎車不及追撞事故。車輛間應保持適當安全距離,才能應變隨時煞停或閃避措施,把握最重要原則:只要看到黃燈亮起,車輛還在停止線後方就應該減速停下。
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周俊銘表示,「黃燈亮起」的當下,雖擁有一個即將消逝的路權,但也因為這樣,比綠燈通行時,更需要小心謹慎注意車前狀況,搶一時之快,卻可能造成嚴重擦撞車禍,會得不償失。
科技執法如何判定闖紅燈?
科技執法的系統通常使用高解析度攝影機和AI辨識系統來判定車輛是否闖紅燈。當車輛通過紅燈時,攝影機會捕捉車輛的行為並記錄下來,AI辨識系統會分析攝影機拍攝到的影像,辨識車輛的車牌號碼和行為,確定是否有違規行為發生。如果AI辨識系統判定車輛在紅燈時通過交叉路口,便會將相關資訊傳送給執法單位,進行舉證告發,這樣的科技執法方式能夠提高執法效率,減少警力臨檢風險,並維護交通秩序和用路安全。
此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闖紅燈者可處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
完整討論:《黃燈要煞車還是加速?》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責任編輯/陳得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