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行人或駕駛均應遵守交通規則,以提升用路品質。不過,有些交通規定卻讓用路人搞不太清楚,因此誤觸地雷,導致錢包失血。舉例來說,許多地區設有圓環,不過,進入圓環到底要不要打方向燈呢?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教導民眾,若圓環內有十字路口,則要打方向燈;若僅有單一行向,進入圓環則不需打方向燈,而無論有無十字路口,出圓環仍然要打方向燈。
進入圓環要打方向燈嗎?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於臉書教導民眾,若圓環內有十字路口,則要打方向燈;若僅有單一行向,進入圓環則不需打方向燈,而出圓環仍然要打方向燈。若沒打方向燈,恐處新台幣1200元。
此外,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第2項第2點規定,「左(右)轉彎時,應先顯示車輛前後之左(右)邊方向燈光;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欲變換車道方向之燈光,並應顯示至完成轉彎或變換車道之行為。」因此,出圓環時無論圓環內有無十字道路,都要打方向燈。
那麼沒打燈要罰多少呢?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規定,「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台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資料來源:《台南市政府警察局》
責任編輯/梁溶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