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2月23日,屏東發生一起震驚全台的少女命案,最終警方透過1條「紅巾」成功破案。然而,兇手黃崑亮服刑10年後因減刑提前出獄,改名為黃光亮,並以出家人的身份掩飾過往,沒想到這名年過70歲的慣犯卻再度犯案,性侵有智能障礙的女子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
台語歌曲《瀧觀橋的呼聲》 成少女命案破案啟示
根據《鏡週刊》報導,47年前,屏東內埔1名鍾姓國二女學生獨自騎腳踏車前往學校註冊後失蹤;9天後,警方在一處荒地發現她的遺體,遺體包裹在雨衣中,手腳被尼龍繩緊緊綑綁,頭部覆蓋著一條「鮮紅的頭巾」,外層用1977年2月17日、21日及25日的《中華日報》南部版報紙包住。
案件傳出後,警方組成專案小組全力緝凶,並在高屏地區發放數萬張彩色傳單,上面印有死者的照片、包裹遺體的雨衣及紅色頭巾,隨後便有6名目擊者反映,案發當天曾在瀧觀橋附近看到死者與1名長髮男子交談,該男子穿著牛仔衣褲,身旁還有另外2名年輕男子。
這起命案震驚社會,甚至有唱片公司將鍾女的不幸遭遇改編成台語歌曲《瀧觀橋的呼聲》,提醒大眾不要遺忘這樁命案。
怎料,案發第286天,1名專案小組員警聽到這首歌時,突然想起家屬曾提到,鍾女生前從未使用過紅頭巾,推測兇手可能是迷信之人。根據民俗說法,纏紅頭巾被認為「可防止冤魂報復」,警方因此鎖定相關線索。
隨後,專案小組將調查範圍轉向高屏地區的神壇,最終鎖定31歲、有7次性侵少女前科的黃崑亮,並在他家中搜出了一頂假髮。
漏洞百出的謊言!6名目擊者一致指認凶手
為了確認目擊者供詞,警方讓黃崑亮戴上假髮、穿上牛仔衣褲,再次進行指認,結果6名目擊者一致認定,他就是案發當天與鍾女在橋上交談的長髮男子。
隨著深入調查,更多線索指向黃崑亮。警方在他的左手虎口發現傷痕,懷疑是死者掙扎時留下的咬痕;死者內褲上的精液經檢驗也與黃的檢體吻合;此外,黃家中訂閱《中華日報》,而死者遺體上包裹的報紙正是春節期間的特定日期版,只有訂戶才能取得,進一步加深了警方的懷疑。
黃崑亮對案發當日行蹤支吾其詞,並謊稱自己住在友人家,卻被友人戳破謊言;對此,警方查出,他案發後曾入住旅館,並要求服務生清洗沾有污漬的牛仔衣褲,種種疑點環環相扣,形成鐵證。儘管,黃崑亮始終不認罪,仍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假出家真犯罪!黃崑亮年過半百再性侵弱智鄰居
令人震驚的是,黃崑亮服刑10年後因減刑提前出獄,但他非但沒有悔改,反而再次犯下性侵罪行,遭判刑9年,更一度逃亡2年才被捕歸案。
據了解,年過半百的黃崑亮在刑滿出獄後,自稱「看破紅塵」,返回屏東萬丹開設精舍,改名「黃光亮」,每天播放佛經,營造出一副悔改向善的模樣。
不過,事實卻截然相反。2021年,時年76歲的黃崑亮再度犯案,竟然趁鄰居A女的母親外出時,持玻璃瓶闖入心智缺陷的A女家中威脅「要讓妳死」,並硬上得逞,事後黃丟下1000元離開。
A女隨即向母親透露真相,並將錢交給她,直言:「這是豬哥給我的性侵錢!」對此,A母悲痛萬分,帶著女兒報警揭發此事。
面對指控,黃崑亮辯稱遭母女設局仙人跳,甚至聲稱自己年紀已大,沒有性能力。然而,法院審理認定他罪行確鑿,且多年來出入監獄卻始終不知悔改,專挑未成年及弱勢女子下手,行為惡劣,最終以惡性重大為由,判處有期徒刑13年,要求他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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