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掉的燈泡、廢燈泡要丟回收還是一般垃圾?環境部指出,由於燈泡屬廢玻璃回收物,因此可以裝入獨立袋子或箱子丟置資源回收車回收,不過,如果燈泡、燈管已經破碎,務必包裝妥善並標註警語給清潔隊員,如果未妥善回收處理,最重可罰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燈泡該丟回收還是垃圾車?環境部曝正確處理方式
台北市政府環保局表示,家中汰換下來的燈管、燈泡,應放入新品的紙套、紙盒中,或以報紙、氣泡袋包好,交付回收;不過,如果燈管燈泡已經破碎,由於碎片容易造成割傷,且內含微量汞及螢光粉等有害成分,應備註警語再交付至夜間清潔隊員。
環境部表示,家中常用的傳統照明光源回收項目,包括直管、環管、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緊密型螢光燈管、白熾燈泡、高強度照明 HID、冷陰極燈、感應式螢光燈及其他含汞燈都含有汞、螢光粉,LED燈泡雖然不含汞,須進行回收務必妥善包裝後回收,避免汙染環境。
怎麼包裝照明回收物?
1. 回收時以原包裝防護,或是其他防破措施如包覆泡棉、氣泡袋、報紙等,有防護措施較不易破損,可集中在同一容器或袋裝。
2. 若無包裝或防破措施,應小心輕放並置於特定貯存容器,減少破損機率。
環保局也提醒,未依規定棄置垃圾或未使用專用垃圾袋,違規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告發,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