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天氣濕冷,多地頻繁降雨,許多民眾面臨雨衣與雨傘損壞需更換的情況,對此,新北市環保局表示,輕便雨衣可作為廢塑膠類回收,而一般雨衣則需當作一般垃圾處理,至於損壞的雨傘,因含有金屬骨架,需妥善分類後丟棄,否則恐面臨罰款。
雨衣回收規則
事實上,早在數年前,新北市環保局便在官方臉書「新北i環保」發文提醒,雨衣的回收方式需依材質分類,其中,一次性輕便雨衣屬於「廢塑膠類」,可直接交由資源回收車回收,而較厚重的長版塑膠雨衣、2件式雨衣則不屬於回收範圍,需裝入垃圾專用袋後,由垃圾車收運。
此外,民眾在丟棄前可先確認雨衣上是否印有回收標誌,若標示1至6號塑膠材質,需交由回收人員判定是否可進行資源回收。
壞掉的雨傘怎麼丟?
至於壞掉的雨傘,「新北i環保」指出,由於雨傘包含金屬、塑膠及布料等不同材質,丟棄前應先拆解分類,其中,布料部分、塑膠材質的傘柄同樣歸類為一般垃圾,可交由清潔隊收運,而金屬骨架則屬於「廢金屬類」,民眾應將其放入垃圾專用袋內,交由循線垃圾車處理。
據了解,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規定,若未依規定分類回收,恐被處以1200元至6000元不等的罰款,因此,環保局建議,民眾若不確定某項物品是否可回收,可至「新北回收物品易查通」網站查詢,以避免違規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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