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長輩過世,有些子女會選擇拋棄繼承,轉而由孫子女繼承,但要注意遺產稅扣除額的規定。高雄國稅局指出,繼承人為直系血親卑親屬者,每人可從遺產總額中扣除56萬元。若為未成年人,可按其年齡距屆滿成年的年數,每年加扣相同金額。但是親等近者全部拋棄繼承由次親等卑親屬繼承者,扣除金額仍以拋棄繼承前原來可扣除的數額為限。此外,拋棄繼承者若有身心障礙身分,也不能列報身心障礙扣除額,也就是說,子女拋棄繼承改由孫子女繼承,遺產稅不見得減少,反而可能加重。
直系血親卑親屬的遺產稅扣除額
高雄國稅局表示,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規定,繼承人為直系血親卑親屬者,每人可從遺產總額中扣除新台幣56萬元。如果繼承人未成年,即可按其年齡距屆滿成年的年數,每年加扣56萬元,但是親等近者全部拋棄繼承,由次親等卑親屬繼承者,扣除金額仍以拋棄繼承前原來可以扣除的數額為限。
身心障礙者的遺產稅特別扣除額
此外,被繼承人遺有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及父母者,若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之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或精神衛生法規定之嚴重病人,每人可再加扣693萬元,但繼承人為身心障礙者或嚴重病人拋棄繼承,則不能列報特別扣除額。
拋棄繼承可能影響遺產稅負擔!扣除額瞬間縮水693萬
高雄國稅局舉例,甲君於114年1月2日死亡時,遺留2位成年兒子乙君及丙君,乙君為重度身心障礙者;乙君及丙君各有1子A君已成年,以及年僅15歲未成年的B君。如果乙君及丙君繼承,這2位繼承人可扣除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共112萬元,再者,乙君為重度身心障礙者,可再加扣身心障礙扣除額693萬元,總計扣除額為805萬元。
拋棄繼承後的遺產稅變化
如果乙君及丙君都拋棄繼承,高雄國稅局指出,依民法第1176條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乙君及丙君全部拋棄繼承,由次親等孫子A君以及未成年的B君繼承,那麼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將以原來繼承人乙君及丙君可扣除的金額112萬元為限,而且因乙君已拋棄繼承,所以其專屬的身心障礙扣除額也無法使用,導致總計扣除額僅112萬元。
部分拋棄繼承的影響
不過,若只有丙君拋棄繼承,則可依民法第1176條規定,其應繼分將全部歸屬繼承人乙君,因此僅可列報乙君的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56萬元,並加計身心障礙扣除額693萬元,總計扣除額為749萬元,與兩方都拋棄繼承得出的結果相差637萬元。請民眾務必知悉相關法規,避免權益受損。父母幫兒女買房怎麼節稅?國稅局教1招省下37.6萬贈與稅,一毛錢也不用繳更多文章
資料來源:《財政部》
責任編輯/梁溶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