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三號苗栗後龍路段於18日發生6死1重傷的重大死亡車禍,經警方調查,疑似因使用出廠13年的老舊輪胎爆胎,才釀成悲劇,該老舊輪胎的橡膠已老化,才會導致過熱就爆胎,雖然法律並無規定輪胎年限,但專家表示,輪胎使用最好不要超過5年。
米其林(Michelin)舉出5種會縮短輪胎壽命的駕駛行為,包括超速、快速過彎、碾壓路肩、快速啟動、緊急煞車,這些行為會加速輪胎磨損,減弱輪胎的耐久性、輪胎抓地力、排水等性能,更嚴重將導致輪胎撞擊後破裂、完全洩氣並發生車輛失控的危險,避免以上5種行為,即可延長輪胎的使用年限。
米其林也呼籲駕駛人須注意輪胎外觀、胎壓或任何不正常情形的發生,例如跳動、噪音、偏向,都可能危及輪胎安全,也代表該換新輪胎。
除了定期保養及調整胎壓外,米其林也建議,即便是備胎也須由專家評估安全性,出廠3至5年內,輪胎品質並無太大差異,若為使用5年以上的輪胎,每年至少前往專業經銷商檢查1次,為確保行車安全,即便外觀看似可用,也不建議使用生產10年以上的輪胎。
而胎紋不足的「光頭胎」,因排水差、易打滑,夏天柏油路溫度高,或因老舊硬化,爆胎機會高出一般輪胎10%至20%,交通部表示,1號上路的新制已明訂,汽車行駛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若胎紋深度不足1.6公厘,將處3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未免受罰或發生危險,駕駛人須多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