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聆聽與行動療癒創傷:給反課綱運動同學及其他大人的一席話

2015-08-04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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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malaita)

人為暴力創傷

我想談談在我的專業領域(精神分析)裡,怎麼看待人為暴力造成的創傷。或許有的朋友已經知道,造成心理創傷的原因,往往是因為一個人承受極端的、無法預期的暴力。比方,在年輕人的想像裡,國家本來應該是要保護人民的,沒有想到對他們施暴的竟然是國家。如去年323進攻行政院的年輕人,絕大部分都沒有 料想到國家會使用血腥暴力鎮壓他們。723闖入教育部抗議的高中生,也沒有想到警察會用束帶、手銬、擒拿術,逮捕靜坐的學生,然後還堅持對學生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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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的罪惡感

當一個人不能理解,為什麼這麼不公平、不正義的事,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她/他會開始焦急地尋找原因(「到底是誰的錯?」)。當遍尋不著原因的時候, 受暴的人會開始問:難道是我有錯嗎?我是不是該為自己承受的傷害負責?這就是我們經常提到的受害者罪惡感。大家應該還記得苗栗大埔政府不當徵收的事件,政府強制拆遷的惡行讓張藥房屋主承受極大的壓力,明明是政府違法濫權,但張大哥非常自責於自己沒有能力把事情處理好。後來他自殺了,留下傷心的秀春姐。

親友的自責

不止受害者自己會有罪惡感,親近的人也會譴責自己不夠細心,沒有察覺任何跡象,責怪自己為什麼沒有早點意識到受害者早已瀕臨崩潰邊緣,恨不得能夠回 到事情發生之前,好彌補一切。在324的時候,許多年輕朋友甚至怪自己在警察鎮暴時不夠勇敢,沒來得及回頭看夥伴一眼,好幫助夥伴在法庭上做證,或者怪自 己沒有保護好身邊的夥伴,讓夥伴被打到差一點殘廢,自己卻毫髮無傷。在大林走以後,你們當中,可能也有人會責怪自己為什麼沒有阻擋事情發生。我們真的很難承認,在某些情況裡,自己真是無能為力的。某種程度來說,罪惡感和自責,是我們負責任的方式,所以這其實是很正常的反應。但是請小心,不要讓罪惡感壓垮自己,也請不要自己一個人躲起來悲傷。失去夥伴時,我們身上或多或少都背負著罪惡感,我們需要彼此,才可能一起轉化它。

二度創傷

人為暴力創傷還有另外一個層面:二度創傷。它的來源是加害者的抹黑,旁人的不信任,甚至是詆毀。最近這幾天,大家都一起見證著二度創傷的發生。當大林自殺的緣由仍不明朗的時候,我們聽見校長立刻拿心理疾病或情緒障礙來當擋箭牌。這是很嚴重的詆毀。新聞媒體或網路上,至今仍有大量污蔑的言論。顯然我們的教育當局、師長們,還有社會大眾,都非常需要這方面的教育。最大的創傷有時候不是來自暴力事件發生的當下,而是事後,親友、周遭人和社會輿論的粗暴對待。我會在後面歷史創傷的部分,再回頭談二度創傷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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