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十名被告少年被起訴後,有多名被告家長都都提出了具有相當說服力的不在場證明,如:
川井祐二:當天上班工廠的打卡記錄,明確地寫著「20:24分下班」,根據受害者的證詞,當天到達公園的時間約8點20分,而工廠與公園足足有三公里遠;另外,當日的電視台從9點開始播放了好萊屋電影,當時川井與母親以及母親男友三個人一起看了這部片子。
勝俁貴志:當天晚間8點到10點正好和其他七名同學,一起在御殿場站前的居酒屋裡吃飯,不但有當天的合影照片,甚至還找到了幫他們拍照的服務生作證。
堀內聰太:當晚在父親經營的壽司店內打工。店員和客人們都看到聰太在店裡幫忙,並且從未離開過店裡。
這時候,案情看似有了極大的逆轉空間,但最後卻出現了極為反常的結果。檢方以「被告的同學也是不良少年、家長提出之證據是為了包庇孩子、打卡和照片也可能是偽造的」等等理由,拒絕深入調查所有不在場證明。本來看見一絲希望的少年們,心頓時涼了一半,然而更糟的還在後頭…法庭也完全無視了家長們提出的不在場證明。
最終十名被告中,六人被處以「監管保護」,而另外四名年紀較長的高二生:川井祐二、勝俁貴志、堀內聰太、勝亦信仁被家庭法院認為惡行重大,全部移交至普通法院進行刑事追訴。少年們的希望不但徹底破滅,還將面對更為嚴峻的處境…
無法面對的真相:關鍵性的證據與證人
同年5月30日,靜岡縣地方法院開始審理四名少年,井上小百合也在隔離的房間,出庭應訊。本以為四名被告會俯首認罪,沒想到案情又再次出現了戲劇性的逆傳!根據被害人井上小百合證詞,在被猥褻後,她曾逃到公園附近的超商,但根據辯方律師傳喚當晚值班店員:「那天根本沒有人到便利商店來求救,店員也從未見過井上小百合。」
此時,辯方律師也拿出了一項令人意想不到的關鍵證據:井上小百合的通聯記錄。根據紀錄,案發當晚她曾多次寄發簡訊,並在案發前後有多次通話紀錄。然而,在辯方律師的質問下,井上小百合始終不願說出通話對象,最終辯方律師再次傳喚了新的證人:一名19歲男性。
(模擬詰問)
辯方律師:「請說明一下,9月16日晚上你的行蹤。」
男性:「當天我從交友網站上認識了井上小百合,於是兩個人就約好了晚上見面。差不多9點多,我在JR富士站接她之後,兩個人一直在車裡幽會,一直到午夜前才分開。」
井上小百合頓時啞口無言,案發當晚,她非但沒有遭到一群不良少年猥褻,反而是前往他處跟網友約炮。正當被告們相擁而泣,眾人也以為檢方終於要撤銷告訴時,案情再次有了戲劇性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