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大部分學者反對這種看法。如伊麗莎白.伍德便指出強暴是為宣洩性慾之說在經驗上站不住腳,因為它「解釋不了何以強暴經常是鎖定特定群體的女性,何以常常伴隨著激烈暴力,何以會出現一些非強暴性的性虐待。又如果這個論證真的完備,我們就不會在有大量妓女可供洩慾的情況下還看見強暴事件。但這等事例卻屢見不鮮。」
今日大部分學者都更相信戰時強暴是出於暴力心態、競爭心理或不安全感而非慾望。瑪利亞.巴斯(Maria Eriksson Baaz)和瑪利亞.斯泰恩(Maria Stern)訪談過剛果軍隊的一些強暴犯之後指出:「士兵明顯把強暴歸因於他們無法完全自視為異性戀的理想男性。」
哈金斯(Martha Huggins)、法圖羅斯(Mika Haritos-Fatouros)和津巴多在研究巴西警察的刑求現象時,特別注意文化建構「男子漢」概念的方式。他們指出,在父權文化中,「男子氣概」同時是一種表演和競爭,其中有贏家也有輸家,而競爭足以影響一個人的身分認同。這種男子氣概的競爭很快便會轉為暴力,因為「在一個競爭瀰漫而男子漢資源稀少的地方,很少男人可以持續不斷成功地證明自己的男子氣概。」
一個越戰老兵如此解釋戰時強暴:「他們只會在有很多人看著的時候幹這種事。你知道,這樣可以讓他們心情暢快。他們向彼此炫耀自己一樣幹得出來:『你看,我也行。』他們單獨一個人時不會搞這種事。」
本文經授權選摘自立緒文化《惡人:普通人為何會變成惡魔?》,文章內容有經編輯節縮處理(核稿編輯:謝孟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