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問題,如果你手邊有200萬,此時最理性的選擇,是拿去創業,還是投資房地產?在台灣,這答案是房地產。
先聊個小歷史
18世紀時,英國運送犯人到澳洲開發,當時的計費標準,是按「上船」時犯人的人頭數付費給船主。然而,私營船主為了牟利,不顧後果地將犯人推上船,航行後更有船主一出海就把犯人扔進海裏,如此導致了死亡率竟可高達94%。
英國政府看這樣不行,因為到澳洲都是死人了,於是改了規定,付費方式改為按「下船」時活著的人頭數計算,結果制度一改,犯人的死亡率馬上降到1%。
會談這個小故事的原因在說明,制度的重要性勝過一切,不以土地制度剝削人民的歐美,致富的方式是創業(不是絕對,但相對而言),但在華人所在的中、港、台,由於擁有全世界最剝削的土地制度,你必須投資房地產。結論是:不要跟制度對著幹,不然你就等著被制度幹。
重點1:創業九死一生
在鬼島獨有的剝削制度下,創業成功的概率有多低呢?依經濟部的新設企業統計,台灣的新設企業能撐過1年的僅10%,熬過5年的只有1%,亦即5年內的陣亡率高達99%。
簡單的說,你如果拿著200萬出來創業,基本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相反地,如果你將這200萬投資於房地產上,依照台灣獨有的土地制度,通常是穩穩地賺(不是百分百,但時間拉長,正常都是暴利)。
事實上,若是我們比較台灣的「實業家」與「地主」,你會發現台灣最頂級的富豪都是地主,而不是實業家。所以在台灣,除了極少數的實業家(如郭台銘),很少有人敢說自己的財富會比地主還多,那台灣的地主倒底富到什麼程度呢?
或許這幾年,你會發現因百業蕭條,而空出了許多店面,對於一般有二間房的中產階級,有空房都迫不及待的要出租,因為不出租所損失的就是每個月2-3萬元的租金,但台灣的地主,一個店面的月租常常高達上百萬,一年下來就至少是千萬,但只要沒有達到地主想要的天價租金,他說不租就不租,而且一擺就是2-3年以上,這在全省都是普遍的現象。
換為具體的例子,以西門町的店王林世昌來談,他只靠著23間店面,就可月收3000萬,年賺3.6億。我們同樣以人來相比,台灣上班族最厲害的鄭名凱,他的年薪高達3千萬,可說是上班族中的超級金領,然而,鄭名凱「一年」的收入,也不過是西門町店王「一個月」的收入,如此你就知道差距有多大,而且別忘了,鄭名凱是每天工作16小時以上,而林世昌卻是每天喝茶聊天。
重點2:即使是上市公司也難敵個人地主
地主太強了,金領打不贏,我們以上市公司跟你 PK,總不可能輸你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