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被判了死刑的吸毒者向法院的判刑提出了挑戰。他承認殺死了自己的繼子,但爭辯說他當時的行為是受毒品的影響,屬非正常行為。
他認為這違反了自己得到公平審判的權利。同時,他應該享有免遭「不人道和有辱人格待遇」的權利。 這兩者都受到馬拉威憲法的保障。法院同意了他的申訴。
法院認為,同樣是謀殺案例,罪犯的動機和犯罪程度不盡相同,因此量刑也應該不同。
這意味著,包括拜森在內的所有死刑判決都必須要重新複審。
其結果是,許多死刑犯獲得了自由。他們當中有許多人有精神問題,也有的是智障人士。
重獲自由
當拜森得知法院要重審自己的案件時,他最初的反應是拒絶,因為他被之前的經歷嚇怕了。但最終他還是屈服,同意複審。
當法官說他恢復了自由,他驚呆了。他全身發抖,兩腿無法站立。他感覺自己像是在做夢,不相信法官所說的話。
拜森服刑期間,他媽媽每年都去探視他。每次都給他帶去好多食品等。
拜森媽媽聽到他獲得自由時,欣喜若狂。她終於等到了這一天。
拜森重獲自由已經60開外,政府組織幫助他學習一些新技能幫助他更容易過渡到正常人的生活。
現在,拜森周末去當義工,幫助其他剛剛被釋放的犯人。
在他服刑期間發生了許多事。他的土地長滿了野草,妻子也已經病逝。他的六個孩子已經長大成人,離家遠走。
他一個人獨居,照顧他已經80多歲的老母親。
拜森表示,他在監獄中最擔心的是自己的母親。拜森是老大。現在重獲了自由,他希望儘自己一切可能照顧母親。
他不讓母親下地或幹重活,這些都由他或其他人來料理。
他的下一步打算是要給母親建一座新磚房。
責任編輯/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