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定古蹟「台中州廳」創建於日治大正2年(1913年),作為當時台中廳的辦公廳舍,歷經多次增建改建,其保存及安全性已受到威脅,為重現原有樣貌,台中市政府17日下午啟動台中州廳及大屯郡役所修復工程,預計111年底完工。市長盧秀燕表示,市府延續政策修復州廳,未來修復完成後,重要局處仍會留下辦公,結合綠空鐵道等建設,重現舊城風華。
台中州廳、大屯郡役所修復經費6.32億元
文化局17日舉行台中州廳及大屯郡役所修復工程開工典禮,「不整修好,對不起歷史、古蹟!」盧市長出席表示,台中州廳擁有107年歷史,現已年久失修,為維護歷史古蹟,市府啟動修復工程,希望維持其歷史韻味及美感,並結合綠空鐵道等建設,藉此振興當地經濟、帶動觀光,翻轉舊城區。
盧市長也感謝前市長林佳龍著手規劃州廳修復,她認為好的政策要延續,因此市府啟動修復計畫,保存國定古蹟;此外,由於許多民眾擔心州廳修復期間,環保、都發局等局處暫時遷移後,當地會沒落,盧市長承諾,州廳修復完成後,重要局處仍會留下辦公,讓當地再現風華。
文化局指出,現存台灣四個州廳包括台北、新竹、台中、台南,台中州廳為設計最單純、創建期設計量體最小者,其風格表現簡練、雅緻;就落成日期來說,為四個州廳之中最早者,台中州廳並與其附屬建築群、大屯郡役所共同構成完整的行政機關群。
由於台中州廳曾進行多次增建、改建,對古蹟建築長久保存及安全已造成威脅,加上後期設備為了因應使用而加設,未能統一規劃,使內部管線機電設施混亂,且多處因漏水與蟲蟻蛀蝕導致損壞。因此,市府向文化部提出「台中文化城中城歷史空間再造計畫」,其中台中州廳、大屯郡役所的修復及部分軟體建設獲中央補助3.79億元,加上市府配合款2.53億元,合計6.32億元,未來各棟建築將依據原有形貌復原,並將公共區域依原歷史空間脈絡分階段規劃整修,以回復原有樣貌。
文化局表示,台中州廳未來的再利用方向,原則上會依地方意見規劃作為辦公廳舍,以維持其歷史意義,並有部分空間作為史蹟展示及服務設施,待修復完成後,文化資產處預計進駐都發設計大樓(即舊中山地政大樓),可就近管理台中州廳及大屯郡役所、刑務所官舍群等文化資產。針對台中州廳戶外廣場空間,將定期邀請、媒合街頭藝人及表演團隊演出,以多元藝術展演豐富台中州廳內涵。
文資處指出,台中中西東區有非常豐富的文化資產,如百年古蹟台中州廳和鄰近的大屯郡役所、市役所,以及由台中刑務所官舍群、浴場和演武場構成的「刑務所官舍群文化園區」、歷史建築「帝國製糖廠台中營業所」等,文資處積極進行部分文化資產修復工程,未來將針對每個文化資產的特性,量身打造最適合的活化發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