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芳琪/新店報導
位於新店三民路上的三民地下公有停車場,提供了臨停及月租車位的服務,但有月租民眾反應,在滿場的時候,一樣得和臨停車輛依序排隊入場,也就是一旦車位已滿,同樣只能乖乖等候,這讓月租民眾抱怨連連,並向地方里長及新北市議員劉哲彰陳情,表示明明就簽約了,為何沒有保留停車位空間。
對此,新北市交通局停車管理科專員陳銘德解釋,按照「新北市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在公平的原則下,月租車位是不給予固定或保留車位,而滿場的情況是偶一為之,還是會視情況調控臨停與月租車位的比例。
不過這樣的說法,讓在場里長和月租民眾還是無法接受,彼此對於月租車位的定義解釋不同,也讓場面一度僵持不下。
新北市議員劉哲彰表示不管是月租車主或臨停民眾的權益都需要受到保障,將協調停車場業者及停管處,針對兩者比例再行調整,另外也會積極解決地方上停車位不足的問題。
根據了解,三民停車場一共有243個車位,臨停收費一小時為30元,目前有170個月租戶,停管處指出月租收費較為優惠,且24小時都可無限次進出,按規定無法提供固定車位,不僅是為了兼顧公平性,也希望能提高公有停車場的周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