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社區對老舊公共設施的維護及修繕並增進大樓設備安全,工務局公告補助大樓社區共用部分與約定共用部分清潔、消防器材、無障礙設施及昇降機裝設鏡子等修繕,受理期限到11月30日止歡迎社區申請。
工務局表示,高雄市已報備成立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已超過6,100個社區大樓,其中較具規模住戶較多的7樓以上成立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已超過3,500棟,其中超過一半已有25年的屋齡,建築物的共用部分包含電梯、外牆等,已經達到需要更新或大修維護的階段,管委會與住戶應該要特別重視避免發生公安事件。
近年來大樓電梯故障或外牆磁磚掉落而造成人員傷害之事件頻傳,若管理委員會針對大樓的共用部分管理不善,可能會衍生法律責任問題,因此,管理委員會對大樓電梯需委託專業廠商定期保養維護,每年至少應檢視一次外牆磁磚或飾面材料之劣化情形。
取得公寓大廈認證標章之社區可申請 逾期或預算用完則不再受理
工務局說,今(110)年度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已經開始受理申請,只要是社區已取得公寓大廈認證標章,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可以在標章有效期限內向工務局申請,補助申請日期到11月30日截止,因預算有限,如果有需要的大樓要儘快申請,如逾申請日期或預算用完則不再受理。
另外大廈外牆磁磚或飾面材料如屬共用或約定共用部分,若有剝落或浮起(凸起)的情形,修繕費用也可以補助,或是昇降機裝設鏡子等修繕也可向工務局申請補助。相關條文及補助表格可在該局建築管理處網站/建管業務/公寓大廈管理及建築線/高雄市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辦法及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