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環境保護局致力於推動廢玻璃回收政策,在全縣民眾的努力下,於110年度本縣廢玻璃容器回收量達9849公噸,成果豐碩!縣長徐榛蔚呼籲民眾持續落實資源回收重複再利用,朝向製造最少廢棄物、打造環保綠能環境目標邁進,為守護花蓮這塊淨土盡一份心力。
環保局表示,廢玻璃容器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回收項目之一,且為民眾生活中常用的物品,為降低原物料開採的需求,實踐綠色循環經濟,讓環境資源永生不息,廢玻璃容器回收已成為全球性的環保議題,從清洗、分類分色、去雜質、回收到再利用,任何一個環節都不得馬虎。
關於廢玻璃容器的回收,民眾需先將廢玻璃容器清洗後分為透明、綠色及褐色三種顏色分開存放,除了方便資源回收車收運外亦可通暢後端去化管道,未經分色的廢玻璃容器混雜後,將造成後端處理的困難而影響廠商收購意願。另外可能含有毒性物質的農藥瓶或環境用藥瓶等,也不可混入一般廢玻璃容器中,以免有安全上的顧慮。
在環保署及各縣市環保局推動資源循環與回收再利用下,廢玻璃容器有了更廣泛的利用方式,包括添加至地磚內用於鋪路、加工製成亮彩琉璃、覆土或作為工程綠建材......等。而今更有藝術家將廢玻璃容器作為創作的材料,結合在地文化製成文創作品,例如:燈具、擺飾或餐盤等。使廢玻璃容器再利用除具有環保意義外,更富含實用性及文創價值。
環保局也盼望未來人人都能持續且落實廢玻璃容器清洗、分色(透明、褐色、綠色)存放及回收,以減少回收再利用之程序。只要大家都能珍惜有限資源,隨手做好資源回收,不僅對環境友善,也為環境永續多盡一份力量。如需進一步瞭解資源回收相關資訊,可上花蓮資源回收走透透粉絲專頁、花蓮縣環境保護局-資源回收資訊網及回收大百科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