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環保局於昨(14)日下午接獲水利局通報,發現永和一號抽水站旁的瓦磘溝出現白色廢水。經稽查員查察,污染來自於民有街一處民宅,施工人員在進行室內粉刷後,清洗噴漆機具時將廢水直接排入後方洗手槽,最終流入瓦磘溝造成環境污染,當場已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告發,最重可處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表示,瓦磘溝等區域的排水系統為本市重要列管水體、重點整治目標,已納入跨局處流域治理平台列管。14日接獲水利局通報後,稽查員立即沿水路往上游追查,並於民有街的水溝發現正在排放白色廢水的管路,隨即展開地毯式稽查。
該區域皆為一般民宅,逐戶調查發現,某戶人家正在進行室內牆壁粉刷工程,其後陽台洗手槽殘留白色漆料及水桶。施工人員坦承,稍早有清洗噴漆機,廢水沿水路流入瓦磘溝。此舉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稽查員當場依法告發。
經環保局查察,該戶為污水下水道未接管用戶,提醒民眾如得知所屬區域已可污水接管,可逕向新北市政府申請辦理納管,減少生活雜排水流入河川等區域排水系統,共同提升水環境品質。
發現水污染事件,請立即撥打1999市民服務專線報案並提供線索
環保局並統計,今(113)年截至9月底查獲油漆(漆料)廢水流入溝渠或污染水體共10件,顯見部分民眾對於油漆作業完後應如何處理的知識仍然不足,呼籲民眾應正確處理油漆廢水,具體措施如下:
(一)逆向回收:在購買油漆時,可詢問賣家是否提供廢油漆的逆向回收服務。許多油漆商會接受未使用或過期的油漆,幫助減少環境負擔。
(二)交由垃圾車清除處理:
1.使用吸水性材料吸附廢油漆:若需處理多餘的油漆,應使用吸水性材料如舊報紙或布來吸收,以有效地減少液體廢物,並避免直接排入下水道。
2.妥善包裝:將已吸收的油漆裝防破漏打包,並予以標示,確保不會漏出或對環境造成影響。
3.以專用垃圾袋打包再丟棄:經過包裝的油漆廢物應放入專用的垃圾袋,然後交給垃圾車處理,避免隨意丟棄。
(三)油漆工具清理方式:在清理施工工具時,應優先採用擦拭的方式,盡量避免使用大量水,以減少油漆殘留物隨水流入排水系統,擦拭完畢的廢棄物亦應以專用垃圾袋打包後交付垃圾車處理。
最後,環保局也呼籲民眾提高警覺,若發現水污染事件,請立即撥打1999市民服務專線報案並提供線索,稽查員將儘速到場進行稽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