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經113年9月11日及113年9月25日邀請俱樂部就出租方案、出租範圍、農藥管理、水土保持及公益條件等進行協商。惟俱樂部除一再重申經營現況外,其餘均未具體回應,並堅持租金援例打折,態度強硬,且反以會員權利及桿弟工作權為要脅,要求本局應依原租約條件出租,租期九年,由此可知俱樂部毫無續約意願,僅求私益而未考慮照顧會員權益。
再者,工務局考量球場全區位於澄清湖飲用水保護區,故於租約明訂修剪草皮及樹木均嚴禁使用農藥,惟今年8月9日進行場地查核時,現場發現農藥及除草劑,並查扣除草劑、禁用農藥「陶斯松」及得克利、撲克拉、加保扶等殺蟲劑、殺菌劑鋅錳乃浦、殺草劑二、四-地鈉鹽、施得圃等,共24品項數量共495瓶(包),參照農藥廠商111-113年出貨單,顯示至少連續3年以上購買及使用農藥。
今年8月13-27日陸續進場查核並取樣草皮、土壤及水體進行檢驗,發現池水有農藥加保扶殘留,噴藥車殘液經檢驗出「賽扶寧」成分,另草皮有農藥「嘉磷賽」及「鋅錳乃浦」殘留,嚴重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及租約規定,且俱樂部於現場查核過程,拒絕配合調查,多次拒絕本府機關進場取樣檢驗,凸顯俱樂部企圖掩飾球場維護問題心態甚明,後續農業局及本局公園處分別於113年8月20日及113年8月21日函請俱樂部到機關做意見陳述,以瞭解農藥使用概況,惟俱樂部均拒未到場,顯示俱樂部輕忽租約遵循,已嚴重威脅市民飲用水安全。
工務局強調,為維護全體市民飲用水安全,並考量球場草皮與樹木修剪為高爾夫球場品質之攸關,其維護行為不可避免將使用農藥管理草皮及樹木生長,惟本球場位於澄清湖飲用水源保護區,其球場維護確實與市民飲用水安全顯有衝突,故本局要求俱樂部返還土地,並就防洪必要性開闢滯洪池,並結合雙湖公園及澄清湖,闢建為澄清湖大公園,讓全體市民共同享用,謀求最大的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