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聞、電影或影集上,我們常可以看見這樣的畫面:走到醫療末期的病患,陷入昏迷、身上插著極度不適的呼吸管或鼻胃管,雖然還留著一線生命,但康復的希望渺茫,家屬在極度哀傷之中持續照顧著病患,也許一照護就是數年時間。一方面,病患在忍受著漫長又辛苦的維生過程,另一方面,家屬的日常生活與工作也被影響著。
這樣的處境既煎熬又深植人心,導致另一種思維開始時常出現:「一旦以後我生了重病,我不要插管,我不要對我的家人造成負擔。」
無論是出自對氣管插管、鼻胃管的恐怖想像,或是對家人的善意、希望家人可以好好生活,這樣的心情都越發普遍;但不想插管就是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這麼簡單嗎?有兩大誤解必須釐清。
誤解一:誤以為「插管」只在重病維生才出現
對於「插管」二字的恐懼,讓許多人產生早早在「放棄急救同意書」上白紙黑字寫下「放棄插管」的念頭,不過「插管」兩個字的概念,比起一般人理解中的更加複雜。
一般人所理解的插管,往往是以氣管插管、鼻胃管、尿管來維生,但在許多危險性小得很多的手術之中,插管也是不可或缺的環節。舉例來說,當一位病患在進行手術時,因為手術需要而做了全身麻醉,這時為了維持病患在手術中持續呼吸,插管、透過呼吸器來幫助病患進行呼吸,就是常見的手術環節。
如此常見的情境,就和民眾一般理解的插管有極大的不同。如果單單只是白紙黑字寫下「放棄插管」,那麼這樣的臨床情境也要一併放棄插管嗎?
誤解二:低估了「同意書」的複雜程度
在我們的日常想像裡,簽立了一份同意書後,就能避免我們最擔心的插管、造成家屬負擔的畫面成真,不過同意書的內容,實際上比我們想像的更加複雜。
在過去,透過俗稱的放棄急救同意書(DNR),可以預先針對「末期病人」的醫療預先表達意願;而在今年《病人自主權利法》上路開始,預先可以表達意願的範圍更大到「不可逆轉之昏迷」、「永久植物人狀態」和「極重度失智」等其他狀況。
在衛生福利部所公告的文件中(https://www.mohw.gov.tw/dl-48462-0fdd14a0-1e16-4c6b-bac8-73209c3cf825.html ),民眾可以預先決定不同的臨床情境下,對於「維持生命治療」和「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等醫療照護方式表達意願與決定;但在這些項目與表格之中,要怎麼完整表達自己「不想插管」的意願?什麼狀態下進行什麼治療是自己可接受的?每個人所期望可以得到的臨終照護各有不同,但要想透過白紙黑字表達清楚意願,比想像的更加複雜。
怎麼好好安排自己的臨終?在「諮商」中好好預立醫囑
在2019年開始施行的《病人自主權利法》中,有一個較容易被忽略的環節:「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這是在新規中的必要程序,讓民眾直接面對醫療專業人員進行諮商,溝通清楚在各式各樣的情境下自己期望的醫療行為。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是自費諮商服務,在諮商的過程中,諮商團隊會詳細說明在《病人自主權利法》下民眾的權益以及可以進行的選擇。無論一開始對於自己的臨終方式有什麼想像,都能在這個階段好好面對專家、了解怎麼把自己的醫療意願透過書面表格來呈現,讓關鍵時刻到來之際,能真正按照自己的意願執行。
今年台灣醫療科技展,奇美醫院將利用電腦互動式觸控遊戲及VR讓民眾回顧人生旅程,誘導個人思索生命價值與反思對未來醫療照護期待,達到善終的照護品質,同時透過活動讓民眾體驗臨終抉擇,並推廣自主預立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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