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近年來推行自主減煤,並遵循政府「增氣減煤」能源政策,及配合地方政府要求,中火用煤量持續下降,從103年的1839萬噸,降至107年的1597萬噸,今(108)年在擴大降載及端末管控等措施搭配下,全年用煤量可進一步大幅降低,預估5年減少超過500萬噸用煤量,等於減少100億度以上的發電量。
台電秉持著「減煤是現在進行式」的態度,除按部就班減煤外,亦搭配端末管控及環保改善措施,同時兼顧供電穩定,今年在供電充裕的情況下,更採取全廠空污季停機2部,非空污季停機1部,再加上擴大降載及環保停機措施,全年用煤量將遠低於中市府核發登載於許可證上的1600萬噸,預估今年用煤量將較103年減少超過500萬噸。
今年也在供電情勢好轉的情況下,配合台中市府減煤要求,台中電廠落實擴大降載,1至10月降載363次,減發42.3億度,為去(107)年同期減發20.8億度的2倍以上。減煤方面,預估今年用煤量更可低至1300萬噸左右。台電強調,中火近5年減用500萬噸生煤,其中有一半以上是今年達成,相較於去年1597萬噸,今年足足減用近300萬噸,不但創下台中電廠10部機商轉以來之歷年最低燃煤用量,也創下單年最大減煤量!今年台電會確實遵照許可證內容操作,絕不超過台中市府核定之用煤量1600萬噸。
中市府限煤令 台電:減煤應務實且適法
台電發言人徐造華提到,兩年前核發許可證時,有一張包括9部機組,載明「全廠生煤年用量不得超過1600萬公噸」,另外一部機組的許可證則載明「自民國109年1月26日起,應減少全廠生煤用量40%」。但台中市政府在檢視《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之後,仍要求生煤使用量必須於明年1月26日之前減至1104萬噸為度,並發函要求台電限期減煤。
今台電依循著兩年前許可證展延規劃的1600萬噸內為標準減煤,而且逐年減量中,但台中市政府卻依照生煤管制自治條例,要求須於明年初前減至1104萬噸,未達標準將處以最高罰鍰兩千萬元,嚴重的話更可能撤照、停機,台中市政府一變再變,令台電無所適從。
關於台中市府近期主張年用煤量改為1104萬噸,台電指出,這涉及減煤4成的計算基礎。未來,中火將持續推動減煤,明(109)年將依照「許可使用量」2100萬噸減煤4成為目標,即以1260萬噸為努力方向。
而過去103年的中火生煤「許可使用量」為2100萬噸,實際用煤量僅1839萬噸,如以「實際使用量」作為減煤4成的計算基礎,不啻讓中火因當年度「未超用」、甚至「遠低於許可使用量」的守法表現而受到懲罰,台電強調,減煤政策立意良善,但細節規劃宜全盤考慮,執行上亦應考量適法要求,以免產生反效果。
除了減煤 更積極投入環保措施
台電表示,減煤並非減排唯一路徑,中火自建廠以來,即針對污染防制採取當時最佳可行技術,建廠時近2千億投資經費中,環保設備約佔5分之1。自86年起20年間,持續投入139億元改善防制設備。106年起又投入超過410億元從事環保改善工程並興建煤倉。總計從建廠開始迄今,投入環保改善金額達948億元。與87年相較,107年中火總空氣污染物排放減量超過7成,硫氧化物減量超過8成,氮氧化物與粒狀物也減量超過6成及5成。
未來台電願與中部地區合作加強節電,以減少跨區之電力輸送,讓中火減煤與減發電量能持續進行。台電相信,與台中市政府在兼顧穩供及環保上目標一致,攜手合作便能共創雙贏局面。(台電公司廣告)